1861年宪法初探【1786字】
时间:2023-03-08 12:45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www.youerw.com 点击:次
1861年宪法初探 中图分类号:D921。1文献标识码:A 十九世纪中前期的突尼斯处于侯赛因王朝的统治之下,它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关系是介于自治和完全独立的形态,虽然名义上属于帝国,但实际上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此时的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处于对外扩张时期,亟需在海外扩大商品论文网销售市场和原料来源地。突尼斯虽然只是北非小国,但地中海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使其成为侵略和掠夺的重要目标。为了应对民族危机以及国内日益恶化的经济。财政危机,也为了维护统治者的自身利益,突尼斯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突尼斯国家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1861年宪法的制定正是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1861宪法的制定经过 突尼斯的改革开始于艾哈迈德贝伊统治(1837-1855年)。但当时艾哈迈德就已身患重病,不久就去世,由其堂弟穆罕默德即位为贝伊继续其改革。他先后宣布设立司法机构以及起草法规的委员会,1857年9月9日,穆罕默德贝伊正式宣布颁布宪法的意愿。在正式制定宪法之前,他提出了一个“基本公约“的大纲,作为制定宪法的基础。这份基本公约遵循了土耳其古勒-哈奈诏书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更像是一份人权宣言,它规定保障全体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民在法律上和纳税上一律平等。实行信仰自由。限定兵役年龄等。穆罕默德贝伊还宣布废除过去给予穆斯林的特权,废除对自由经商的限制,废除垄断,允许外国侨民在突尼斯有购置产业和从事各种职业的权利。然而穆罕默德贝伊刚接手改革后不久也去世了,由他的弟弟穆罕默德?萨多克来完成其未竟的庶愿。萨多克贝伊加快了制定宪法的步伐,终于在1861年1月公布了宪法,并与4月23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突尼斯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史称1861年宪法“。同年4月24日,贝伊为突尼斯法庭和国务议会(又译大议会“)举行了开幕典礼。 二。1861宪法的主要内容 1861年宪法共有13章114条,与现代意义的宪法相比,这部宪法在内容上存在着不同之处。它的主要内容在于规定贝伊。国务议会在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上的分配及二者相互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 首先,贝伊根据侯赛因家族中已形成的惯例取得政权,他宣誓效忠于宪法,并对国务会议负责。贝伊有监护全家族人员的权力,并有权通过特别委员会对他们进行制裁;有权自由选择大臣,大臣既要对贝伊负责同时也需要对国务议会负责;有权任命国务议会的议长。副议长以及处理议会日常事务的委员会主席。但贝伊无权自由支配国家的收入,贝伊家族的费用由专款支持。 其次,国务议会最多由60名国家议员组成,任期为5年,每年更换1/5,议员的1/3从各部大臣。高级官员和高级将领中选出,其余在知名人士中推选,第一届议员由贝伊和各大臣指定,任期届满时,来自官员的议员由贝伊和各大臣负责调换,来自知名人士的议员则在40位知名人士的名单中抽签调换。议会每星期四开会一次,其决议需经40名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通过。议员不受酬,5年内非经法定情形不能罢免并能连续当选。议会有权废黜贝伊。 最后,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配上,立法权赋予了贝伊和议会,一般法令,由贝伊向议会提出或议会向贝伊提出,须经过议会多数通过和贝伊批准,方可执行;预算由贝伊决定,议会通过。行政权归贝伊和大臣所有,贝伊可行使包括宣战。订立条约。颁布规章制度。特赦等权力,但议会有权反对和阻止违反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行为。司法权属于法院,但仍以贝伊的名义作出;商务案件和军人违法案件分属于商事法庭和军事法庭;沙里阿宗教法庭只审理神权案件;初级法院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具有地方性;突尼斯城则具有全国性,可受理全国范围内的案件;不服从判决者,可以上诉,上诉法庭设在突尼斯城,国务议会则相当于最高法院。 三。1861年宪法的历史地位及评价 1861年宪法是突尼斯历史上的首部宪法,这部宪法的制定使“突尼斯成为阿拉伯-中东地区第一个制定宪法的国家“。历史上具有浓厚东方专制统治色彩的突尼斯,在这部宪法的制定后封建统治有所松动。在贝伊之上设置无上权力的议会,使贝伊的权力受到国务会议的限制,这样便使君主专制统治变成了一定意义上的君主立宪的统治。国务议会既是国会也是立法机关,具有广泛的立法权。司法最终决定权,甚至还能决定贝伊和大臣的前途命运。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部宪法所规定的议员的来源由狭隘的推选原则代替了选举制度,这却是与现代宪法制度不相适应的。历史后来也证明,在突尼斯改革的后期贝伊之下的首相垄断了议员的推选,从政府各部到国务议会,所有职位全掌握在同一批军人手里。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 1861年宪法初探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