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研究(7)
时间:2016-12-24 12:0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模式类型 参与主体 资金来源 目标客户 演进路径 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 银行 银行 传统线下企业客户为主、新线上企业用户 传统线下供应链金融的电子化互联网化 电商平台线上供应链金融 电商企业 电商企业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 网商、网络投资者 电商基于其电子商务网站,利用其旗下的小贷公司独立开展网商融资服务 与电商平台合作的银行供应链金融 银行+电商企业 银行 网商、网络投资者 银行与电商合作,借助电商自有平台推出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展线上金融业务 表2 三类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分类特征 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具有互联网化、信息化的优势,有效的降低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运转成为,降低了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能够有效的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了融资效率和成功率,为企业融资提供一种方便快捷、安全稳定的线上金融交易途径。 ㈢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 1.非银行机构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地位日渐突出 现今,银行类金融机构相比于非银行机构在运营成本方面拥有着先天优势,而在未来,有实力的非银行机构,例如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的大型电商企业,将利用其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平台优势发展更加全面、信息化、系统化的线上融资服务,在互联网供应链融资体系中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2.银行和电商企业深化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战略合作关系 供应链上的银行和电商企业之间将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的资金和平台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形成良性发展关系。 3.供应链模式呈现模块化、虚拟化、实时化的发展趋势 由于计算机系统具有模块化、多文化、数据化思文,以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为发展动力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将实现在线资金融通活动的虚拟现实化、信息专业化,形成管理决策模块化、金融业务服务虚拟化、资金信息传输实时化的发展趋势。 五、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 如何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融入到现在农业生产中,实现供应链金融与实体产业的实践运用,创造出适合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模式将是下文的研究重点。通过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研究学习,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本文对于互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提出以下两点研究建议。 ㈠ 核心农企与 P2P 平台共同合作的保理融资模式 1.模式分析。“P2P平台+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以P2P机构作为投融资中介,以P2P市场作为投融资平台,以线上金融产品为工具,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与有存货或者应收账款融资需求的核心农业企业对接起来,形成一个资金供给链,在这个供应链上核心农业企业作为与P2P机构合作的战略关联方,由P2P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抵押担保等风险控制手段来降低核心农企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不佳等问题而无法偿债的高风险问题,保持整个资金供应链的稳定运转,为核心农企和个人投资者直接提供一条低交易成本和高流动性的交易链,有助于核心农企实现融资需求,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个人投资者的闲置资金获得信用融通,提高货币的流通效率,实现资金增长。 2.国内实践案例。近年来,国内一批大型农企纷纷率先与P2P平台合作开展农业融资模式的创新尝试,其中以隶属于北京中投国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在理财”P2P平台与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集团的合作创新出的新型农业供应链模式为典型代表。在理财平台与保理机构中保国理(深圳)商业保理公司签订共同打造供应链金融的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各自优势形成战略合作开拓市场,为上游农业散户提供保理贷款服务,在农产品采购交易完成形成实际债权债务关系后,提供相关交易凭证给闽中有机,经闽中有机审查确认后在中保国理授予的额度范围内由其代农户向中保国理保理贷款并提供担保,中保国理审核完成后将债券凭证作质押担保,通过“在理财”平台向社会上网络投资人进行融资,融资过程结束后将资金发给农户,网络投资人因此成为实际债权人,拥有债权;货款到期时,由闽中有机直接向网络投资人还款,完成整一个融资过程。由于农业债权债务关系和货物交易的真实性经闽中有机审核确认,并且在线融资交易结构清晰明确、简单安全,使得担保的风险得到有限控制,再加上由有实力大型农企作为偿还保证,投资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强有力的保障。这一模式对于农户来说可以通过商业保理实现交易收益的快速收回和扩大生产,对于作为担保方的核心农企可以有限的扩展客户,增加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规模。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