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研究(2)
时间:2023-05-24 22:50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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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俄罗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6 2、法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6 3、美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7 (二)国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启示 7 四、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 8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管辖的完善 8 (二)提出异议和复议From优T尔K论M文L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前置程序的完善 8 (三)审查措施的完善 8 (四)监督的方式的完善 8 总 结 9 参考文献 10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被以法条的形式明确的规定下来,但是法条对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具体问题并没有详细规定,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签订的第一个关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的司法文件。该文件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弥补了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使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建立迈上新台阶。论文网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概述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相关概念 1、民事执行的概念 研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概念首先要对民事执行的概念进行界定。人民法院执行组织进行民事执行活动的基础来源于民事执行权。所谓民事执行权,是指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债权人请求权的权能,它是法律赋予执行机构实现发生效力裁判内容的一种国家权力。 因此,对民事执行的概念可以界定为:当债务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活动。 2、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概念 民事执行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权力,它具有强制性。为了防止执行权力的滥用,就需要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来规范民事执行权的行使。由于法院的自我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的监督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检察院监督可以弥补其他监督方式的不足,所以检察院对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成为规范民事执行权的关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由此而建立。目前,学界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概念没有统一的定义,可以简单概括为检察院对法院执行组织的执行裁决行为和执行实施行为进行监察与督促,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执行组织提出规范执行行为、纠正执行错误的建议,督促其改正并确保施行,从而规范民事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价值 1、规范民事执行权的行使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重要价值在于限制民事执行权,规范民事执行权的行使。只要有权力就可能存在权利滥用,民事执行权本质是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结合,权力过大,民事执行活动中法院的权力相对集中。对民事执行权而言更容易存在权力滥用的情况,检察院介入民事执行活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事执行权。同时,检察院对民事执行行为进行监督,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纠正错误的执行行为,督促执行人员及时改正错误,使执行人员在工作中加强对自我的要求,规范了民事执行权的行使。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