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
时间:2018-06-06 22:3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要 :契约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当代法治国家,对契约自由进行了明显的关注与重视。反垄断法的出现,限制了部分契约者的自由权利。但反垄断法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文护社会整体利益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本文主要探讨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以及反垄断法在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23868 毕业论文关键词 :契约自由; 反垄断法 ;限制; 社会利益 Anti-monopoly Law Restrictions on Freedom of Contract Abstract :Freedom of contract is the foundation of market economy. In the modern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freedom of contract for the obvious concern and attention. The emergence of anti-monopoly law, restricting the rights of the part of the contract .But the antitrust laws i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plays an indispensable role in safeguard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whole society. This article tries from the developing course of anti-monopoly law, anti-monopoly law restriction on freedom of contract, and the law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in restrictions on freedom of contract Keywords: Freedom of contract; The antitrust laws; limit ;Social interest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1 前 言 2 一、《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限制的必要性 2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必须得到限制 2 (二)限制契约自由是由于契约自由其本身的缺陷所致 3 二、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限制的类型 4 (一)对缔约自由的限制 4 (二)反垄断法对选择缔约主体自由的限制 4 (三)对契约内容进行限制 5 三、我国《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的具体规定及存在缺陷 5 (一) 我国《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的具体体现 5 (二)我国《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6 四、我国《反垄断法》在对契约自由限制的修订建议 7 (一)我国《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限制时应当把握的基本原则 7 (二)对部分规则的修订建议 9 (三)对于《反垄断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问题建议 10 结 语 10 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 引言 市场经济的意思自治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石,所谓的意思自治指市场主体依据自己的个人意志来进行市场活动。个人意志自由是人生而追求的目标。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规定自由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的保护。而市场主体追求的自由的根本就是契约的自由。但很多法律明文规定了契约受限制,作为经济大宪章的《反垄断法》尤为甚之。这是因为契约自由必须受到必要限制。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契约自由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石。契约自由应当包括缔约的自由及与谁缔约的自由;契约双方决定契约内容与选择契约形式的自由。在当代法律体系中,私人之间的契约自由精神上升至公法范畴对可以节制公权力的随意性扩张,对促进保护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公平与正义。 一、《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限制的必要性 契约是联系市场主体的纽带,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中的每一个主体都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而市场主体之间是平等的且互不相联系的。契约自由是一般行为自由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是一种灵活的工具,它能够不断自我调节,是自由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使私人能够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要求人们在建立契约关系时应当诚实守信。因此,契约自由是整个私法领域核心。契约自由是每一个市场主体所渴望的,渴望自由的市场主体不能容忍反垄断法对契约限制的,但反垄断法对契约自由限制又有其必要性。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