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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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2)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概念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绿色壁垒、生态壁垒、环境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采取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较强的技术性、灵活性等特征。其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标志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与反补贴、绿色贸易制裁。

关于绿色贸易壁垒性质的定义,一直以来众说纷纭,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学者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发达国家主导的技术贸易壁垒,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的科技优势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制定严苛的、高标准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又或者依赖国际上已拟定的环境或经济贸易相关公约等一系列措施对外国商品或服务进行限制、制裁,而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其不同于其他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和合法性又为发达国家借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之名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同时,也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阻碍了贸易自由化进程。这种观点强调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反映了一些当今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诚然,由于某些发达国家的滥用,加之绿色贸易壁垒本身对科技的要求,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有力武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国家间的矛盾,但如果因此而将绿色贸易壁垒仅仅定义为一种不公平的歧视性贸易保护手段,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其本身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世界各国人民基于现今存在的种种环境问题达成的一种共识,这种共识能有效地督促各国正视环境问题,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发展,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保护人类健康,保障生态安全,提高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率,同时,也能促进环保产品的开发、绿色技术的发展,带动绿色产业的兴起,从长期来看,对实现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也具有积极的导向效应。因此,解决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发挥其保护环境的功能同时又不阻碍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自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绿色贸易壁垒作为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新形式,成为限制外来产品和服务进口的强力武器,使得我国出口产品和企业面临着史无前例的机遇与挑战。

(一)对出口产品结构和出口市场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以劳动、资本密集型为主,普遍技术含量不高,虽然近年来由于社会进步、技术创新,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出口产品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上升,出口产品结构得到了合理的优化和改善,但机电产品多为低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与发达国家出口的高新技术工业制成品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传统的依靠廉价劳动力和消耗大量资源的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决定了我国产品出口结构更易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其中农业、纺织业和机电行业的损失尤为惨重。

虽然我国一直以来积极的拓展对外出口市场且在拉丁美洲、非洲等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些国家均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不高,购买能力不强,因此,目前中国的主要贸易对象仍然是美国、日本、欧盟这些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大多是绿色贸易保护发起国,大都有极强的环保意识、极高的环保执法力度且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均设置了极高的环境标准,仅欧盟1996年就禁止进口了220亿美元的非绿色产品,其中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达到了90%以上。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负面影响几乎波及我国所有的出口产品领域,一些领域甚至出现了市场份额萎缩的情况。纺织品和农产品在中国出口产品一直占有很高的比重,是我国对外出口的主要盈利产品,但发达国家为了限制中国纺织品的出口,极大程度的提高了纺织品的进口标准,如德国禁止使用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致使中国出口的104种使用氮染料的纺织品被迫停产。此外,由于动植物的病虫害规定、农药物质余量规定、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等等环境标准的实施,加之中国本身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视度不足,中国生产的农产品和食品被众多发达国家拒之门外。受阻的农产品从早期的蜂蜜、冻鸡延伸到整个畜产品和水产品,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更糟的是,韩国、新加坡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中国出口的农畜产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这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变得更为艰难并严重的影响了我国某些地区农产品的出口。云南省作为我国松茸主产区,松茸年产量超过200吨,占中国松茸总量的70%左右。云南所产松茸大部分都出口外国,日本就是云南松茸的主要出口国,然而自2006年5月29日起,日本正式实行“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对进口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比的规定堪称“世界上最严苛的农残比”,其规定每种食物、农产品的涉及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远超过我国当时的农业化学品限量标准的74种、247项。2006年末至2007年初,日本两次从云南松茸中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云南松茸出口价格直接由每公斤200美元锐减至每公斤25美元,外贸出口额缩水1700万美元,日本劳动局更表示此后对中国松茸将实施批批检查措施,中国松茸在检查合格前不能流向市场。2009年7月和9月,云南松茸又被日本检测出“毒死蜱”超标,松茸价格大幅缩水,部分松茸不得不转移市场,云南松茸国际竞争力降低,直接导致了香格里拉等松茸产业作为地方支柱产业的地区损失惨重,农民苦不堪言论文网。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