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垦禁之争到地权纠纷对民国萧山湘湖地区的新研究(3)
时间:2023-06-20 22:34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第一章 地权纠纷之“前身”——“垦禁史”分析 我们已经知道,1927 年湘湖收归国有后政府同意进行开垦,但之后绕湘湖却发生一一 系列的地权纠纷。关于分析它的背景,我想是离不开对民国湘湖垦禁之争的研究。在湘湖从 宋至民国八百多年的历史中,主垦主禁两派一直存在,那么垦禁之争与民国中后期的地产纠 纷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对湘湖的“垦禁史”有一定的 了解。 在《湘湖水利史》一书中写着这样一句话:“清末以前,侵犯湘湖者,建房、植艺、建 窑等,都是个体的,分散的行为,均属于私占、私侵。”①由此可见,清末是湘湖垦禁的一 个分界线。在清末之前或者笼统地说在民国之前,湘湖主要是受到了私人,诸如像地方官员、 富商的非法侵占。比如早在 1167 年就有三个高层官员勾结了一些当地人想把湘湖开垦成土 地作为私人领地;在 1180 年代,又出现了一位富有的张姓本地官员不仅雇人在湘湖的塘堤 附近种植大片水稻,还在湖北边一个重要的放水位置后面建造了一个豪宅非法占据湘湖,还 修建了一个船库破坏了堤坝。到了明朝的时候,出现了一批人擅自在湘湖筑塘来种植和养鱼 导致湖面积萎缩,灌溉用水减少;之后又出现了孙吴两大家族通过家庭联姻的方法来侵占湘 湖以谋取自己的利益的事件。可以看出,不同于宋代以有钱有权的官员、商人雇佣一些当地 农民去开垦湘湖以获得他们利益的最大化的形式,此时对湘湖的侵占形式主要表现为当地一 ① 陈志富。湘湖水利史[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450。 些强大的家族通过家族强强联手并且贿赂政府高官来获得对他们侵湖行为的默许以谋取自 身的利益。 但清末以后,对湘湖是垦是禁的斗争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宋明清的非法占据逐步 走向通过相对合法的程序并且开始在全社会公开。《萧山湘湖志》中记载,民国元年四月, 萧山的长兴安养等乡的乡民代表建议开垦湘湖并且向绍兴军政分府呈请开垦方案,内容呈 为:“垦复湖田公利公沾”①,并且认为这项工程应该由官督绅办,“招九乡土著佃民开垦 以工代赈”②,他们也考虑到了对湖的开垦可能会受到社会一定程度的反对,同时在他们的 方案中用来灌溉新稻田的不是湖水而是通过挖掘水池的方法来进行灌溉,并且承认如果方案 得以实施,那么所得利润的 70%将以公平的原则分配给九乡百,用以社会的公共开支。文献综述 这是在对湘湖斗争方式上的变化。然而民国时期标志着湘湖垦禁斗争上升到一个全新高 度的是民国时期关于湘湖的争论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关乎“产权”讨论的问题上。这是清末或 者说民国之前所根本没有涉及的东西。其中最主要、直接的体现就是民国十五年(1926 年) 的这次垦禁之争。这一次的争论也被称为是湘湖垦禁之争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斗争 最激烈的一次。 这年的 4 月,时任萧山县长的郭曾甄提议要开垦湘湖的淤泥滩地,以增加稻田来增加粮 食,造福百姓。这也是湘湖历史上第一次由地方官员提出开垦建议。但是可想而知,此方案 并不会得到公众的同意,因此当时这项方案一出就引起了当地官员的激烈讨论,以及民众的 强烈反对。在这之后没几天,一些当地的地方头领就给当时的省政府的夏超省长呈请反对郭 曾甄垦湖的请愿书,也由此开始了对湘湖产权的大讨论。4 月至 5 月期间,萧山九乡的代表 百余人联名上书说明“吾萧湘湖为县属旧九乡人民私产”,自宋代改湖以来,九乡民众就承 担了耕地的赋税,因此任何开垦湘湖的方案计划都必须得到九乡人民全部同意才能展开,而 不是获得县里的同意。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