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时间:2018-07-03 14:59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概 要:在当代贸易往来中商业秘密日益发挥至关重要的功用。为了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已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但现实是,有许多缺陷需要完善。本篇主要剖析了商业秘密的保护现状及相关法律保护制度的弊端,进而提出立法要从完善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确定商业秘密的权属、统一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制度及提高网络商业秘密侵权的规定使用着手,以更好地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5071 毕业论文关键词:商业秘密 法律弊端 立法保护 Legislation to protect of trade secret Abstract:In contemporary trade in business secrets play an increasingly vital function. The reality is that Trade secret to be perfected. This mainly analyzes the reality of the status and thus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 from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trade secrets, to improve ownership of commercial secrets commercial secrets uniform provisions infringe legal remedy system and improve network infringement of trade secrets begin. Key words:Trade secret Legal malpractice Legislation to protect 前言 商业秘密是相关的运营商和业主智力和资本投资所得的结果。就其经济实践领域的活跃程度而言,在法律规范方面尚缺乏具体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广泛存在,倘若商业秘密不能被很好保护,就会给相关权利人造成莫大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保护全面,有效和完善中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商业秘密概述及法律保护现状 (一)商业秘密的含义 1.本身来讲不同的国家就有关于商业秘密概念的不同定义,但比较权威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其中对于未公开的信息(通常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定义是:“只要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它应该有可能禁止别人从自然人和法人那里以违背商业行为的方式,采集和控制信息的非法使用:a.作为一个明确的结构和整体的复合材料部件,通常不能从事在共同理解领域相似信息工作;b.由于是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c.采取了合理措施,使商业秘密处于保密状态。” 2.依照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可知,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本毋庸置疑,如若是相关权益人采取安全措施的技术或经营信息则更能使他们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根据以上商业秘密的定义概括其构成要件有: 1.秘密性 所谓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体是指已披露可以不再是秘密的,属于一种公共知识不能拥有。它也有一个相对的秘密,之所以说是相对,是指这个秘密不是只有它的主人知道,而是在行业内公开大家都知道的。 2.价值性 所谓价值,是指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价值性通常能衡量竞争者之间竞争优势的大小,而更凸显出商业秘密的可贵之处。 3.实用性 所谓实用性,当然指商业秘密可以现实被人运用,具体在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中确定该信息是能为相关权利人带来切实的利益和竞争优势,所以要防止泄漏而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实用性亦是商业秘密的组成要件之一。 4.管理性 所谓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商业秘密所有者和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使其保持在秘密状态。我国法令中的“权益人须选择隐秘方法办理”是商业秘密的组成要件之一。 (三)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现状 美国和加拿大都起草了《统一商业秘密法》,英国拟成的《关于违背信赖关系的法律草案》中对商业秘密作了相关保护,德国、日本和韩等国家主要体现在“不公平竞争”的预防方法。在大多数国家里,判例法为基础,从合同法,侵权法和刑法对商业秘密有多方面的保护。此中,以TRIPS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最受推崇,它界定了商业秘密称其为“未表露信息”,即没有被通常涉及信息的人所知悉获得。将“未公开的讯息的保护”放入知识产权国外保护系统,各国普遍认为其便是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使得商业秘密被攻击时的法令救援, 能够适用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责任,使商业秘密权利人得以文持,有利于市场的良好秩序的建立。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