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迟子建小说创作中的温情救赎《蒲草灯》为中心(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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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迟子建小说创作中的温情救赎《蒲草灯》为中心(3)

    《蒲草灯》中的救赎对象是一个杀了人的逃犯,作者赋予这个日常认知中暴力疯狂的人物以柔软和忏悔,读罢全篇都没有任何一个强烈的字眼使之令人憎恨,反之对其充满了怜悯和哀叹。“人物是小说给读者造成冲击力最直接的一个因素,它不仅是构成小说世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子,而且承载着作家赋予的一定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在迟子建看来,恶是强大的,但是善和美比恶更强大。

迟子建笔下从来没有绝对的恶人,即使是杀了人的逃犯也有着良善的性格基因,这是“温情”显现的第一个方面。在逃犯性格建构的过程中,作者给予人物天性中的善就远远比恶多。在迟子建创作中的罪犯有很多:《百雀林》中失手将妻子打死的周冲、《鸭如花》中一时冲动将父亲杀害的逃犯、《白银那》中因为自己没有受到帮助而作恶报复的马占君、《雾月牛栏》中一时失手的继父、《北国一片苍茫》中的放火烧死母亲的父亲、《越过云层的晴朗》中在时期纵火的许达宽、《晚安玫瑰》中杀死亲生父亲的赵小娥……他们原本都是善良之人,并不是彻彻底底的恶人,只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者意外失手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赵彦平在《沉沦与救赎中的人性反思——新世纪小说中的罪犯形象研究》一文中“根据犯罪动机和罪犯形象的特点,把文罪犯形象分为反抗型形 象、复仇型形象、迷失型形象、自卫型形象、特殊的罪犯形象” 。任诗桐又在《论迟子建笔下的罪犯形象》一文中将迟子建笔下的罪犯划分为“愤怒的报复者、物质利益追趋者和精神苦役者” 三类。而《蒲草灯》中逃犯就属于“复仇者”类型。迟子建笔下的复仇型罪犯往往都有着善良的天性,他们的性格主要具有以下两个特征:冲动和向善。

1。冲动情绪诱导极端反抗论文网

报复本身就是在自身遭受不公平待遇上时的一种本能反击,是受侵害者面临伤害时的自我保护行为。所以复仇型罪犯本身是施害者的同时,也是受害者。《蒲草灯》中“我”就是因为妻子和五舅在暗地里私通,亲情和爱情的合谋背叛使“我”一时冲动将他们双双杀害。

我怎么会想到,她竟然和五舅搞到了一起!当我进城来接曼云回家,才发现了他们的暧昧关系,我骂了曼云,曼云却说:“我跟五舅在一起,比跟你在一起的滋味好!”狗日的曼云,真是个嘴刁的骚婆娘!五舅呢,他的话跟曼云的如出一辙,你们听听这像一个做长辈的说的吗:“我跟你五舅母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像跟曼云在一起这么有味道!”老天啊,他们就是为着一个好味道,就把我和五舅母给抛弃了,你说他们跟狗有什么分别……我不能等,我饿着,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天天享受着好味道,这不公平!我要让他们永远闭上嘴,再也尝不到任何味道! 

“我”高呼“这不公平”!在这里可以看出“我”的杀戮并不是由于本性的恶,而是基于对自我权利和尊严维护的一种反抗行为。然而虽然复仇话语本身就包含“受侵害”的因素,使得复仇多少带有些正义合理的色彩,但是复仇归根结底是一种以恶制恶的行为方式,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新一轮的罪恶和伤害。复仇心理从本质上看是人性弱点的体现,复仇者往往因为一时冲动陷入非理性的疯狂之中,人性中恶势力抬头,残忍、恶毒战胜了善良、光明的一面。

《蒲草灯》中的“我”不仅是情感背叛的受害者,同时也是自身非理性人性弱点的受害者。两面恶势力夹击使得“我”无法平息,最终在冲动情绪鼓吹下展开恶劣的报复行为,从受害者变成施害者,过激的反抗超越了限度又使得施害者进一步变成罪犯。在迟子建其他犯罪类作品中,与《蒲草灯》中因冲动情绪诱导极端反抗最终形成犯罪的“我”相类似的人物还有很多,最值得一提的是《白银那》中的马占军。马占军是因孩子生病无钱医治,挨家挨户向乡民借钱,苦苦哀求都无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多年以后难得的渔汛期来临,乡民们都捕了很多鱼需要大量的盐来保存鱼肉,然而作为全乡唯一一家小店的店主马占军因为之前的事情怀恨在心故意提高盐价,使得乡民们的鱼因无盐腌制大量死亡,乡长夫人卡佳也因上山采冰冷藏鱼肉被野熊咬死。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