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吕叔湘和丁声树对中国语言政策规划的影响(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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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吕叔湘和丁声树对中国语言政策规划的影响(2)

(一)吕叔湘对汉语规范的影响

吕叔湘先生曾在一九五五年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同罗常培联名做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学术报告系统阐释了汉语规划的原则问题。这次会议规定了现代汉语共同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3](P1)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汉语普通话的概念,也指出了普通话的三个标准。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汉民族的“官话”做出明确的解释,不仅方便了国人和外国人学习汉语、使用汉语,也有利于国家部门汉语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吕叔湘先生还指出:语言的使用是自由的,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归根到底,语言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国家、民族以及社会服务,因此语言规范的过程也不能不知变通,墨守成规。关于语言规范以及规范标准,吕叔湘先生不止一次地在其它文章中也有所表示,可见他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吕叔湘在汉语规范这个问题上,始终要求大家能够坚持求实、稳妥、精益求精的态度。在《吕叔湘全集》有关语言规范的著述中,吕叔湘一再强调,语言规范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语言渗透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生活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积极稳妥的态度,才能够取得计划的成效,达到汉语规范的目的。

吕叔湘先生还认为,新时代里,在全民间推广普通话是我国汉语规范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以及我们社会的性质要求我们必须有明确的“官话”,并且将它在全民间推广,而不是只满足于某一阶级或阶层。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并不是仅仅依赖于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就能将这项工作做好的,而是需要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只有政府政策和社会大众的躬身实践相结合,我们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

吕叔湘的这些汉语规范思想对我国新时期的语言规划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的思想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无疑是正确的、科学的。

(二)吕叔湘对汉语语法的影响文献综述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许多刊报的文章中还存在着不少修辞和语法上的错误,“表达一个意思,正确的格式屈指可数,而错误可以‘百出’。”[7](P2)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领导推荐了当时出了单行本《习作评改》的吕叔湘来负责指导工作,吕叔湘又找到了朱德熙先生合作,经过三个月的悉心准备,两人合作编写了《语法修辞讲话》一书。该书于一九五一年下半年开始在《人民日报》上连载,学界对此议论纷纷,有持肯定态度的也有持否定态度的。《语法修辞讲话》全书共包括语法的基本知识、词汇、虚字、结构、表达和标点六个方面的内容,它的一个显要特点就在于极少地使用术语,而是从实例出发,把语法跟修辞、逻辑结合起来,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来说明、纠正一些报纸、教科书、期刊、文稿中经常出现的语法错误,并阐释哪些格式是正确的,哪些格式是错误的。实践证明,《语法修辞讲话》一书为新中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促进汉语语法规范方面,甚至对语言教学以及语言研究,都具有不可置疑的积极作用。

早在四十年代,吕叔湘就已经出版过《中国文法要略》一书,这本书以丰富的语言材料为基础,把汉语本身的特征作为出发点,力图打破当时流行的模仿印欧语法的框架,独树一帜。这本书在区分词类时以词义为标准是一个缺点;将古今汉语纳入同一间架,虽然对比较古今同异有一定用处,却不能反映汉语的历史发展。但是不可否认,在当时,《中国文法要略》一书对汉语语法的研究确实具有积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是新时期关于语法描写的代表作之一。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