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相适应(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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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相适应(3)

(一)宗教长期存在文献综述

宗教作为我们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到达某个时间点而产生的、为我们所特有的历史现象,有其自身的产生根源。在生产力尤为落后的原始社会,人们对于生活中他们自己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产生了的恐惧心理与崇拜情感,被视为人们其产生的自然根源。在泛神论的原始社会看似人们较为自由实际上由于内心的无限恐惧和崇拜而受到极大的束缚,至今,仍存有原始部落传承者最初的宗教信仰。自阶级社会后,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始逐渐显现,这是宗教产生的在社会方面的根本原因。由于极度地长期的被宗教所束缚和压制,广大人民痛苦不已。一方面人们需要在精神领域获得依托和释放,另一方面,在有意者的鼓吹和煽动中群众聚集,容易形成盲目的异己力量,以对抗现实生活中的苦难。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社会中,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封建压迫因素慢慢消除,宗教存于世间的阶级方面根本原因也已开始逐渐灭亡。然而,由于广大百姓的社会意识的发展与进步并不总与当前实际的社会存在亦步亦趋,旧社会遗留的老想法、老习俗很难在较短时间区域内完完全全被根除;并且,关于生产力的逐渐进步,财富基础的不断丰富,民主的真正建立,以及科教文卫的不断发展等这些方面,得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正是因为一些较为惨重的天灾人祸而招致的各个苦难,很难在较短时间里完完全全消除;正是因为在一定区域内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以及繁杂的国际氛围,所以宗教对于我们国家的影响,毫无疑问,也是难以避免的,而且影响也是长期的。

宗教在其不断的进步与完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与生活的要求,自身在不断改变着,不断地进行调节,以适应发展要求,即不断世俗化。每一种宗教自身世俗化的程度和形式都不尽相同,每一种宗教同过去相比较都失去了一些东西和添加了一些新的东西。总体上来说,所丢失的那些部分是由于不适应社会长期发展而被我们所抛弃的部分,是阻碍我们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部分;增添的部分则是应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是有益于社会的。宗教的不断改变与发展,一方面的确是由于外界因素如人类发展等促成的,另一方面,也是按照其自身发展趋势的原由而不断生长。对于宗教而言,只有有群众基础,宗教才能发展,但是如果宗教不符合人类发展趋势,势必会被人类所抛弃,因此,其内部也在积极适应发展。

    (二)宗教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宗教自诞生之日起,对于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起到指导作用和发挥正面力量。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