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相适应(2)
时间:2024-01-20 10:3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宗教政策起着改革与调整具有重大作用。其中,政治文明建设与宗教事业有比较直接的联系,从一方面来看,处理好宗教事务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从另一方面来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又极大影响着宗教事务的领导水平。 “宗教”一词首次在中国的佛教理论中出现。佛教最早从印度传入中国,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中国佛教在“宗教”一词中便得到广泛的应用。当前社会,群众们普遍认为它是对超乎于自然本身力量之外的、宇宙世界的创始人虔诚的尊重和崇拜,并且赋予在世信众们以心灵依托以及延续他们登入西方极乐世界后神圣的信仰体系。 从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宗教在我国社会将持久存在,尤其是在当今局势下,宗教越来越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交叉在一起。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以主义为指导,领导人民所形成的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在政治上的一种进步过程、进步状态和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 这一崭新的理论课题极大丰富和发展了主义、理论,是我党必须坚持的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它将从文明的高度开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新境界、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并且对其具有重要的引导价值和发展价值。 (一)处理好宗教事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总强调说:“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其根本方针就是要把我国民主政治的三个基本要素积极有效的结合和完善起来。”从发展和完善宗教工作的角度思考,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民做好和管理好宗教事务的一个基本方针,是我国宪法授予公民的一个基本权利,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力体现。 而且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我国的宗教事务是我们党和政府实施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这三个方面与我国政治文明的三个层面内容相互对应、相互依托。 (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影响着宗教事务的领导水平论文网 以往,我们采取的是一种消极的方式和态度去看待宗教问题,要求不出事便皆大欢喜、心满意足,但是这种预防性性、非常态化的解决方法,最终导致宗教界人士和大多数信众们与我们不仅背道而驰更肯出现离心离德的恶化局面,出现了一些严重的宗教问题。这些漏洞引起了当局的重视,自2013年以来,党和国家在宗教工作会议上对产生该局面的原因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总结,之后客观果断的对宗教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模式与方法进行了大变革与发展,由原来的防范性、非常态化管理模式转变为服务型、常态化管理模式。常态管理下宗教工作的发展与落实,使各民族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手足相亲、同心同德、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守望相助;必将减少宗教冲突、暴恐活动、极端与霸权主义等宗教问题,缓和宗教矛盾,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水平,促进宗教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关系的基本现状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背景下宗教工作的前提条件 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普遍特征,全国大众只有齐心协力、上下一致构建好“三大文明”,才能够真正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标准。论述二者相适应的前提就是确保“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十六大提出的宗教工作“四句话”方针, 从事实上就已经向世界证明:一直以来,中国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相适应的普遍客观事实。譬如历史上中国佛教提倡“人间佛教”,伊斯兰教的“以儒诠经”,基督教的“自立运动”和“本色化运动”,均为宗教在“社会适应”方面的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