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语方言与语言习得的关系(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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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语方言与语言习得的关系(3)

在语法方面,方言和普通话的区别比较小,主要体现在句子结构上和一些字词的使用上,例如在南方某些方言中,双宾语句往往把指人宾语放在指物宾语后:我给本书渠。普通话则这样说:我给他本书。再例如某些方言区的人们习惯在主语后跟“是”再跟动词句,表示恍然大悟或行为回忆的确定:我是觉得他拿了我的书。意思就是“我就说觉得他拿了我的书。”“是”相当于普通话的“就说”。连云港方言中的被动句通常用“给”和“让”表示被动,如:

“小刚给老板开除哩。”表示“小刚被老板开除了。”文献综述

“奶奶家桌上的肉让狗叼走哩。”表示“奶奶家桌上的肉被狗叼走了。”

长期生活在方言区的人们,对方言和普通话在语法方面的区别不太关注,这就导致了学习者在学习普通话时容易出现将方言句式误带入普通话中的现象。

2、普通话发音和辨音方面的影响

人们的语音感知能力和发音能力是从儿童时代开始养成的,如果一个人的儿童时代是在方言区中度过,那么他的辨音能力和发音能力会受到方言的影响,朝着方言的方向发展。他们的发音能力和辨音能力成熟后,就会对母语很敏感,而往往不能准确地感知和辨别普通话的发音。在学习普通话发音时,人们往往由于受到方言发音定势的影响不能够准确发出感知到的准确发音,进而影响人们的表达和交际效果。例如上面所述的长期处于连云港方言区的人们学习普通话时往往不能正确地辨别和准确地发出平翘舌音、h和f以及鼻音。另外,由于方言区的人们对普通话缺乏敏感度,不能够正确地发音和辨音,因此在用普通话交际的时候,需要把方言在头脑中转换为普通话,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漏词、添词或者错词、错句的现象,这也导致他们在运用普通话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磕磕绊绊不流利的情况。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