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信用卡诈骗罪的现状与刑法规制(3)
时间:2024-02-28 22:48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一)冒充银行骗取信息,犯罪嫌疑人冒充银行客服打电话或发短信,以提升额度、系统升级改造等借口骗取客户资料,或诱导客户点击链接,模拟交易等,进行骗取持卡人信用卡账号密码。 (二)传播木马病毒盗取信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免费wifi对客户手机传入病毒,从而盗取客户手机中的重要信息。此种方式还不包括在我国国内进行诈骗。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发达,犯罪分子通过科技上的手段开始针对多个国家的受害人实施跨国诈骗,不仅违反我国法律,甚至扰乱国际金融秩序。 (三)以“扣除高额年费”进行诈骗,这种情况大多数以短信形式进行诈骗,谎称年底要扣除高额年费,并留下联系电话咨询,而一旦拔打这个电话就进入了犯罪嫌疑人圈套的第一步。而后,他们会对客户的重要信息进行索要,就能够轻松实现恶意透支。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