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民收入格局演变及来源贡献(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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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民收入格局演变及来源贡献(2)

2  农民收入格局演变

2。1  数据贡献论文网

本文选择山东省2002年到2015年农民收入的数据,对山东省127个县的农民纯收入数据进行了统计、整理和计算,并进行地域分区。本文所采用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主要来源于《山东统计年鉴2002》,《山东统计年鉴2015》,部分缺失的数据通过《中国县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和《区域经济统计年鉴》进行补充。

区域间对比评价的指标选取是既重要又困难的工作。指标过多或其选取存在重复、代表性弱,都会导致评价结果有失公允。尽管有些研究指标选取全面,但各指标对不同区域的意义不同,就会导致评价结果不尽如人意。譬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是衡量区域经济水平最重要的两个指标,但是,由于农村人口的比例在县级区域的变动幅度过大,造成这两个指标在县级区域间可比性很弱。指标过于单一,评价结果肯定有失偏颇。因此,对同一区域的纵向评价,适合多指标全方位的评价。多区域间的横向对比,指标选取要兼顾全面和可比两方面的考虑。较之于简单以同等权重衡量居民收入而言,因其考虑了城乡人口分布的权重而更加接近实际情况。由于难以得到完整的人口与收入方面的统计数据,本文没有采用居民人均收入指标。

为了便于互相比较,首先对127个县的农民纯收入进行一个极大值的处理:

Yi=Xi/Xn   (1)

公式(1)中,Yi为区i区域农民纯收入的标准化值,Xi为i区域人均农民纯收入值、Xn为国家人均农民纯收入值。标准化后的值实质是各区域两指标的区位商。根据笔者对此问题的认识与理解,对2002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15年农民纯收入这两个指标权重赋值为0。5、0。5。分别用各指标得分乘以相应权重,得到各指标分项目得分,把各区域在两个指标上的分项目得分求和得到各个县级区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总得分。

2。2  农民收入格局

2。2。1  农民收入格局类型分异

农民收入水平类型分异考察不同级别县级区域农民纯收入格局和不同类型行政区域农民纯收入格局两个方面的分异。本文以国家得分为标准把山东省县级区域农民纯收入水平划分为2个级别。以得分低于国家值0。7倍为低水平级别,得分介于0。7-0。9倍为中等水平级别,得分高于0。9倍为高水平级别。山东省两个时期各级别县级区域农民收入格局状况如下表:

表1 山东省两个时期3级县级区域农民纯收入格局

2002年 2015年

水平级别 数目 得分 人口比例 数目 得分 人口比例

低水平 50 0。62 36。8 55 0。57 53

中等水平 49 0。81 66。3 39 0。80 46

高水平 36 0。98 99。1 39 1。00 126。3

从表格中的数据来看,我们不难得到以下结论;第一,2015年与2002年比,农民收入在提高,2015年高水平区域的数目明显增加,并且中等水平的区域减少了10个,但是仍然有欠缺的地方,比如说收入低的区域数目反而增加了;第二,是从得分上来看,我们把山东省各县的农民纯收入进行了极大值的处理,将山东省的数据与国家值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得分大于1的则是高于国家人均水平的区域,在表格当中2002年高水平的区域平均得分甚至低于国家水平线,而2015年高水平的区域已经可以说与国家线均等,这是山东省农民收入发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是和数目问题一样,得分始终存在着低水平区域得分变低的问题,这就说明了现在山东省各县区农民之间的的贫富差距问题在增大,所以各地政府要重视贫富差距的问题,在贫穷的农村多开发与发展,使得农民的收入得以提高;第三则是表格中最后一项分类就是人口比例,在高水平与中等水平的区域之中,我们所看到的是高水平区域的人口有很大幅度的增长,中等水平区域的人口比例饿逐步降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等区域的农民收入越来越与高等水平区域相近,这是山东省农民收入格局演变的重大进步。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