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案例分析网络谣言事件及其应对措施(2)
时间:2024-03-12 22:49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有这样一群人,专门喜欢钻那些没有辨别意识的受众的空子,给他们造成恐慌。例如2012年的末日理论,很早之前就有相关的言论称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会出现连续三天的黑夜。在2012年12月21日来临之前,谣言更是像漫天飞雪那样弄得人心惶惶,人们开始大量购买蜡烛。这里有一部分原因是来自于玛雅历法,也有一部分原因来自美国拍摄的一部电影《2012》,还有一部分原因来自于行星撞击地球等看似比较高端又正式的理论。[10]而这一谣言很快在这一天被辟谣。带动这种恐慌现象的原因无疑就是“三人成虎”和人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他们并没有从一个理性的角度去观察去思考,而是一味地去听别人怎么说。“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群体”,群体的观念和个体的观念相对,往往更占优势。容易冲动、缺乏理性判断往往是一个群体对一件事情做出的反应,即便是一个智者,一个博览群书的人,融入到群体之中,也不免会被带离自己的方向。因此,不论对于何种言论,我们都应该秉持着一颗批判的心,自觉培养理性的辨别意识。 3。2滞后的社会信息管理 抛开受众来说,不严谨的管理制度也给谣言传播制造了一个契机。信息管理是一个长期化的管理体系,我们处在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中,在虚拟环境里一个明显的弊端就是它的匿名性,不管是在QQ、贴吧还是微博等一些社交软件里,各式各样的昵称就是一个身份的象征,我们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这也成为一些造谣者传谣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我国的这些信息,基本上都是政府一手监管的。政府在管理这些公开信息的时候,有的时候考虑不到那么全面,在选择公开信息的时候,大多考虑到的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从而忽视了公众的利益。另外,由于公开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与受众沟通渠道也不完善和及时,就更容易导致谣言在受众身边频繁地出现,再加上之前说的受众“人云亦云”的从众心理,让谣言顺理成章地存活下来。 3。3商业利益驱动滋生谣言 随着微信的兴起,我们经常会在朋友圈看到我们的亲人朋友在朋友圈转发各种新闻信息,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些公众号所发布这些文章,有很大一部分是和利益相挂钩的。例如2015年一条关于哇哈哈AD钙奶含有肉毒杆菌的谣言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大量地转载和传播,最终导致娃哈哈部分产品一个季度损失达到了20亿元。随着网络的逐步发展,“网络推手”这个新兴行业也逐步发展起来,一些商家为了自身利益,专门找一些网络推手写一些文章并通过公众号推出,而这个时候,微信朋友圈就很好地充当了第三人的角色,这些商家通过人们大量阅读和转载制造舆论,从而轻易地给一些产品和企业带来沉重的一击,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收入。我们都知道,一个好的企业最重要的保证就是产品的质量,当受众看到一些写有有关有危险因素存在的产品的文章时,他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应该迅速避免这种“危险”而不是从多方面去证实这个“危险”产品的真实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商业利益驱动所产生的谣言是很可怕的,它带来的或许是一个企业或者是一个产品的没落。 3。4尚不健全的法律制度论文网 随着网络谣言的不断出现,我国也相继对此生成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条例中都有相关规定,但是,现行法律中对网络谣言的性质、责任认定、损害赔偿以及管理的主体、程序、监督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也就是说,现行法律对于网络谣言的规制并不全面,它只是把谣言定义成是捏造的或者是虚假的事实,所以,对于谣言所造成的个人或集体的危害性的大小并没有做出详细的区分,划分明确的界限。谣言就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到处围着我们转,所以,我国刑法也不可能就因为有人造谣就将其列入违法行为,法律只能视其情节的轻重作出相应的罚款等类似比较轻的惩罚,处罚过后,却不能有效地减少造谣者不再继续制造和传播谣言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比较令人头疼的。所以,谣言并不会像七月流火一样,它还是继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