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乡镇政府责任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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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乡镇政府责任研究(2)


一、新农合制度中乡镇政府责任概述
(一)乡镇政府在新农合制度实施中的角色定位
    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与和谐,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推动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乡镇政府,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可以分为三大类:(1)执行上级政府行政机关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命令,同时拥有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职责;(2)大力发展本级乡镇经济,以促进乡镇各方面的发展;(3)切实文护人民的财产和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乡镇政府在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中起着推动和支持作用,在新农合的运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亨利.明茨伯格曾把管理者的角色分为三大类,即人际关系角色、信息传递角色和决策制定角色,其中人际关系角色包括代表人角色、领导者角色、联络者角色;信息传递者角色包括监督者角色、传播者角色、发言人角色;决策制定角色包括企业家角色、资源分配者角色、冲突管理者角色、谈判者角色[ ]。这十种角色概括了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的类型,针对乡镇政府,其在新农合制度实施中也扮演着这几类管理者角色。
首先,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府组织,与其他政权组织相比更了解农村发展现状,了解农民生活需求,是新农合制度的最直接执行者,扮演着人际关系角色。也就是说,对于上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乡镇政府要积极落实,对于上级指令也要贯彻落实,同时乡镇政府还要收集制度实施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政府,积极发挥好政府与民众间的桥梁作用,有效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乡镇政府作为信息传递者,乡镇政府要对新农合制度进行有效、合理的宣传,做好政策营销,让农民更深入地了解新农合制度。乡镇政府还需加强新农合制度实施中的监督工作,以保障制度有效、健康的运转。最后,乡镇政府扮演着决策制定的角色,针对新农合实施中出现的一些突发问题,乡镇政府要准确做出判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化解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
(二)乡镇政府在新农合制度实施中的责任
1.组织宣传责任
    在新农合制度实施中,乡镇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做好制度的组织宣传工作。一项政策若想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除了要求政策制定者作出合理的决策、精确的命令传达外,政策实施者的有效宣传和组织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乡镇政府就承担了制度实施中的这一责任。
   在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中,乡镇政府能否做好宣传工作直接影响了新农合实施的效果。由于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有限,对于新农合制度中的一些内容不能准确理解,因此需要乡镇政府进行有效、合理的宣传,对于农民群众的疑惑作出及时的回应,充分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从而提高参合率,进一步推动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2.筹资责任
    按照我国新农合政策的相关规定,新农合采取的是农民缴费、地方配套、中央拨给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资金来源主要是两部分,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下达的专款专项补助资金。二是农民按照自愿的原则,以每户和人口缴纳参合资金。对于第二种资金来源方式,采取的是一年收缴一次的方式,主要采用两种缴纳方式,一是乡镇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上门收取,二是村民凭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缴纳。无论哪种筹资方式,乡镇政府既要做到坚持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又要加强对筹集到的新农合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公开、透明的运行。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