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聊斋志异》公案小说中的清官形象(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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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聊斋志异》公案小说中的清官形象(2)


同样地,在《胭脂》中体恤民情、仔细观察、严谨办案的施愚山身上,我们也看到了这种儒家思想中“以仁为本”的观念。施愚山看了宿介的招供后,翻来覆去深思苦想,最终决定为民察情。在他的身上,蒲松龄寄予了自己的“仁政”的思想。施公愚为民体察的清官形象深入人心。施公愚能够做到体恤百姓、帮百姓伸张正义、为百姓服务,这不能不说是他心中的“以仁为本”的思想观念的驱使。施公愚也可以说是蒲松龄笔下的具有“以仁为本”思想观念的清官代表。
无论是《诗巘》中的周元亮,还是《胭脂》中的施愚山,他们都是《聊斋志异》中怀揣“以仁为本”思想观念的清官代表。在他们的身上同时也寄予了蒲松龄他的“仁政”的思想观念,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蒲松龄不愧是一个儒家思想的坚定的追随者。
其次,在这些清官身上,你不仅可以看到他们“以仁为本”的思想,还可以发现他们同时也都具有相对较强的法制观念。其一,他们重视狱讼,同时也都十分小心谨慎地对待狱讼;其二,他们从不随便滥用酷刑,也不拖延办事、不思进取;其三,他们断案量刑都十分公正、不会偏倚过量。
在《折狱》中蒲松龄给大家介绍了一个“不以桎梏加良民”的淄川县县官——费祎祉。文章中这样写道:“世之折狱者,非悠悠置之,则缧系数十人而狼藉之耳。堂上肉鼓吹,喧闻旁午,遂嚬蹙曰:‘民事也。’三敲,则声色并进,难决之词,不复置念;专待升堂时, 祸桑树以烹老龟耳。呜呼!情何由得哉!余每曰:‘不必仁,而仁者则必智;盖用心苦则机关出也。’在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 之宰民社者矣。” 《折狱》中的费祎祉他就是这种既不会将案件搁置一边不闻不问,也不会随便拘捕数十人严刑拷打的官员,他心中已经初步具有法制观念,他对待诉讼类案件有自己的断案标准。费祎祉可以说是蒲松龄笔下的一个具有法制观念的清官。
(二)办案能力,机智敏捷,善于推理
虽然在古代社会中,缺少了我们现如今警察办案的一系列高科技的技术,但是这些清官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机智敏捷的才能,使得案件水落石出。他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可以说让我们这些现代人也为之啧啧称奇。
在《谈<聊斋志异>中公案小说的艺术成就》中写道:“察言观色、洞察内心是古代官吏断案的第一步。” 例如《太原狱》中孙柳下的办案过程便十分精彩。太原狱有一户人家婆媳互诉对方与他人私通。孙柳下稍微审问了一下就把人押送到了监狱中。命令衙役准备一些砖头、石块,刀子及锥子,以便在审问的时候使用。第二天,孙公命人把那些东西放在大堂上。把人犯押上来又一个一个审问了一遍。然后就跟婆媳说:“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晰。淫妇虽未定,而奸夫则确。汝家本清门,不过一时为匪人所诱,罪全在某。堂上刀石俱在,可自取击杀之。” 媳妇怀恨在心,恨不得马上砸死他;但是婆婆却只是拿起一些小石子,打他的臀部和腿。孙公又让她们用刀子。媳妇抓起刀子就马上刺入奸夫的胸膛,但是婆婆却进进退退不忍下手。这事孙公就说到:“淫妇我知之矣。”孙柳下能够细致地揣摩猜测罪犯的心理活动,善于根据他们的内心想法推理罪犯的行为表现,真不愧是蒲松龄笔下“机智敏捷,善于推理”的清官啊!
其实在《聊斋志异》中还有很多机智敏捷、善于推理的清官。
(三)办案作风上,重视证据,慎思细察
《聊斋志异》中的罪犯大多十分狡猾阴险,诡计多端。这些罪犯与官吏周旋,那就要求官员必须具有超常的智慧与严谨的办案作风。有时虽然物证可以在现场采集到,但是并不是指向疑犯是真正凶手的真正证据,有的时候是有人故意陷害他们而采取的行为;有时证据虽然与疑犯口供一致,却是人为伪造的,并不能证明真正的凶手是谁等等。因此,这些集查案与判案于一身的清官们就充分显示他们的办案作风与聪明智慧,他们既不会轻易相信他人口供,更加不会严刑拷打,屈打成招,而是更加重视证据。无论是在检审案卷、审讯疑犯的过程中,还是在现场取证、询问证人的时候,这些清官从不轻易放过任何证据,并且他们非常善于观察,能够在常人不容易注意的细节上寻找突破口。一旦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他们就会紧抓破绽,顺藤而上,直至找到破案的真正缺口。因此,重视证据、慎思细查的清官形象就在蒲松龄的作品中应运而生。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