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对收入差距的影响(3)
时间:2024-06-04 22:06 来源:95531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1986年09月25日 《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用于本国居民。到此,我国形成了以上三部税收条例并存的状况。 1994年0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到此时,之前三部条例完全统一,初步建立起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数据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政司官网整理[4]第二阶段主要对免征额进行调整。2006年、2008年先后两次调整了个税的工薪费用扣除标准,由最开始的800元增加到1600元,又调到2000元,并且于2007年时执行规定:若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三阶段是最新的2011年税改,本次税改不但调整了工薪费用扣除标准至3500元,同时工资薪金税率由之前的9级超额累进改成7级累进[5],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