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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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2)


    一、行政伦理与反腐的内在关联性
   (一)行政伦理的内涵
行政伦理指的是,在公共行政范围内,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和运用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必然联系。它包含了行政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伦理制度三个方面。
其中行政价值观念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它是公职人员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方向,是衡量行政行为正确与否的标杆和尺度;行政道德规范是行政伦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行为规范,它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行政伦理制度是行政伦理建设的核心环节,它要求行政组织必须遵照特定的伦理标准建立其伦理制度和组织结构。我们不能单纯的把行政伦理看做是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伦理制度的结合体,虽然它们彼此依存,组合为一个全新的体系,但是它们的性质依然保持不变,代表的仍然是在社会生活领域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精神观念和价值目标。这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
   (二)行政伦理与反腐的价值分析
    1.行政伦理是反腐的客观需求
我国目前的反腐体系主要有防范,制约,监督,惩处等几个方面,是一个内外调节相结合的机制。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习总发表了讲话,他说:“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文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这就要求我们从两个层次结合治理腐败:德治与法治。治理国家和社会必须坚持两手抓,一边是法治、一边是德治,不仅要重视法律的规范和强制作用,也要发挥道德的教育和内化作用,让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
由此可以看到,一方面,道德建设并不能有效制约公职人员的行为,它需要的法制及监督的有效配合,通过法制的强制执行作用,使公职人员遵守道德规范,让其不至于面对道德问题时毫无畏惧之情,甚至无视道德的存在。另一方面,法制的执行也需要道德的配合。单纯依靠法制的强制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只是外部作用的压制在发挥作用,因此,需要道德的配合来弥补法制的缺陷。除此之外,执行者的主观因素也对制度的执行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由此可见,行政伦理从一开始就与廉政建设紧密而不可分,它符合我国廉政建设的要求。从这一层次看,行政伦理是反腐提出的客观需求。
2.行政伦理有助于促进反腐
公职人员的行政伦理由行政伦理规范体系与行政伦理机制体系组成,它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探讨廉政建设的途径,是自律与他律的完美结合与统一。
第一,行政伦理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廉政建设环境。环境是一个人生活的氛围,它对一个人的成长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公职人员也是如此。廉政建设环境是公职人员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良好的环境氛围有利于公共权力公平、公正、民主的运行。行政伦理从道德层面规范公职人员的思想及行为,转变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纠正其产生的违背人民利益的行为,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廉政建设环境。
第二,行政伦理有助于建立规范的伦理监督机制。我国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内监督,司法监督,外部监督等几个方面,虽然比较全面,但仍然缺乏有效的公职人员自律机制。而行政伦理监督机制从防范、惩治、激励等几个方面共同监督公职人员的行为,有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体系,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行政伦理监督有助于消除行政系统的不正之风,让公职人员自我监督,自我防范。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