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传播中信息“失衡”问题研究(3)
时间:2018-08-12 19:3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某些政府官员还存在着侥幸心理,他们认为只要拖上一段时间,事情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观念使得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信息的发布和应对处置上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相关制度的缺失。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相关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直到2003年5月7日,国务院才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这还是针对2003年非典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而制定的。非典事件以前,在突发公共事件领域,我国的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中央和地方,主要部门和相关部门职权不明确,“无法可依”,这也是造成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阻碍的重要原因。 2.媒体也会导致失衡 上级部门的管制。由于制度的原因,我国的媒体受到国家的管理和控制,长期缺乏自主性,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敏感信息的报道,更是慎之又慎,权衡再三。媒体记者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一直是小心翼翼,怕因为自己的报道影响了事故的处置,被相关部门处罚,往往不敢主动报道。 经济利益的驱使。媒体不仅受制于政府,也会受到市场这个“无形的手”的限制。传统媒体虽然是事业性的单位,但是在几次改革中,媒体不得不开始进行企业化的管理和经营。在碰到与广告客户有关的事件中,媒体就显得进退两难。一方面是自己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则是商业利益。最终媒体往往屈服于广告主的压力,选择回避报道。 另外,有时媒体为了满足公众的需要,为了“抢头条”,在还没有对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开始发布,造成信息的混乱。媒体为了获得关注,甚至会夸大事件的严重性,强调政府处置相关方面的错误,造成矛盾的激化。 部分记者职业道德缺失。一些记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把自己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抛之脑后,收受好处,隐瞒不报。 3.公众接收障碍也是失衡的原因 突发公共信息传播“失衡”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和媒体,但是公众自身也存在着问题。公众对信息的获取、理解和传播的能力往往十分有限,这在无形中也加剧了信息传播的“失衡”。 对信息的理解能力有限。由于知识水平的局限,公众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常常感到难以理解,如果媒体和政府没有对相关信息进行解释说明,公众可能会形成错误的认识,无形中对信息传播造成阻碍。 对信息的分辨能力有限。公众不仅在理解信息上存在偏差,对于有关信息更是“照单全收”。当大量的信息涌入时,公众会一时感到真假难辨,而公众又将真假难辨的信息互相传递,造成信息混乱。 听信小道信息,削弱了信息传播信度。相比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小道消息传播的速度更快,也更容易解读。当事件发生以后,公众急于获得相关的信息,小道消息在第一时间内满足了公众参与传播的欲望和需求。等到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时,公众脑海中往往先入为主地建构起了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印象,不容易相信传统媒体展示的信息。传统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真实信息的传播力度和效果被大大的削弱了。 只重视表面信息,忽视深层次信息。公众由于知识水平的局限,会比较关注事件的影响范围、伤亡情况、财产损失这些外在的方面,对于事件的核心原因往往缺乏关注。而突发公共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查明。媒体为了迎合公众的口,也仅仅报道事件表面的信息,没有在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伦理道德等方面进行引导。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障碍导致的后果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不平衡”会引起人们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社会不安定,甚至会造成事态的升级和质变,对于媒体和政府的形象也会有影响。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