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2)
时间:2018-08-17 09:2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结论 22 致谢 23 参考文献 24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全球经济不断趋于整体化、贸易更加频繁,全世界劳动力市场不管是在劳动力质量方面以及世界银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国际组织的积极推动下,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力资源的开发逐渐成为许多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从全球化的视角下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本国的人力资源水平,已成为很多国家国家在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进而看到的是更加高频率的各国之间对于教育的相互学习,其涉及到的地区正在全世界蔓延开来,教育服务贸易这样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式正在逐渐取缔以往的国际教育交流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慢慢的,教育服务贸易在占据着市场。这一服务方式是传统服务贸易中的比较关键的一环,也是一个新兴崛起的力量。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水平较高,在国际教育市场的比拼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和这些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由于这个行业发展起步慢,在市场中的经历显然比不上这些起步早的发达国家。最近几年,我国不管是经济还是其他方面,国际地位都有良好的发展,来华学习的留学生数量不断增长,教育服务这一块的出口也在大幅度增加,但由于我国对这方面的投资资金较少,并且大多数留学生都属于短期学习的,在教育服务贸易中我国仍占据不利,这一逆差不仅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前行,也对我国自身的教育实力没有帮助,“因地制宜”是我国当前提高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方法,合理分析当今现状,“对症下药”,方能有所成效。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首先,在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进行了相关文献的查询与翻阅,并且将重要的相关文献摘录下来,充分了解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其次,对相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从各大信息网站,如OECD等之中的数据库中收集统计关于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相关的资料,进行分析;再与发达国家的数据相比较,彻底分析我国在各个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以此做出对策。 2 教育服务贸易的概念界定及特点 2.1 服务贸易的基本涵义 《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其中提出了这样的理论,某一地方的某人在境内或者在其他缔约方的境内为其提供一项服务,这样的方式被成为服务贸易。其中,生产、销售、分销等等,以及通过商业存在所制定的特殊服务都属于其服务范畴。以往的国际之间的运输、保险、金融等都属于传统形式的贸易活动,现今还应囊括新型的各种贸易,比如承包劳务、卫星传送。如果某一国或者地区为其他国家或者地域提过了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各种服务,从中获得了报酬就形成了服务的进口。反而言之就是服务的出口。 2.2 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涵义 据WTO统计和信息系统局(SISD)提供,教育服务被定义为(按照分支机构编写):( 74)初等教育服务; (75)中等教育服务; (76)高等教育服务; (77)成人教育服务; (78)其他教育服务。世贸与CPC对于教育的定义偏差不是很大,其中只有第一种在分类上有所不一样,CPC以基础教育为基础,而WTO则以初等教育服务为主。在这些教育中包括的其他种类,对于教育的测试、学生之间的交流、出国深造等,甚至于随社会发展衍生出的其他新服务项目。可以将教育服务贸易理解为国家之间发生了教育服务的输入和输出,并且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教育服务只是教育活动中的很小一部分,其教育和服务的载体为市场,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活动。其中,最少有二至三个主体,一方为提供教育者,另一方则为被教育者,教育服务贸易在经济学方面其实属于在不同国家之间关于教育的选择。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