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休息权的法律保障+文献综述(2)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论休息权的法律保障+文献综述(2)


2、休息权的内容
第一,休整权。在一个工作日内的连续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享有在工作中间休息与吃饭的时间。劳逸结合,才能保证劳动者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一般为1到2个小时,最少也不能低于30分钟。
第二,休假权。休假权的内容主要为法定节日,年休假、探亲假等等。劳动者在经过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拥有的一天以上的休息时间来进行休息、休闲、学习等个人活动的权利。这种休息的时间相对较长,是劳动者的精力恢复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劳动者休息质量的基础。
第三,休养权。在劳动者的休整权和休假权得到实现的前提下,劳动者需要更高质量的休息以恢复精力,这就需要利用社会物质资源来享受个人的闲暇时间。显然,休养权的实现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较高。只有社会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水平,才可能为休养权的实现提供资源保障。
第四,安宁权。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即休息期间,其休息状态不受干扰。休息权的真正实现也要求劳动者享有安宁权。在不被打扰的安宁的休息过程中,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才能真正得到高质量的恢复。
(二)休息权的性质
1、休息权是宪法权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接连颁布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休息权是劳动者的独立权利之一。我国将休息权载入《宪法》,就说明休息权为一项独立的宪法基本权利。以保障劳动者休息权为原则,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休息权是基本人权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24条的规定,“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劳动者在脑力和体力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消耗,其精力也会逐渐下降。从生理角度来看,每个人的体力和脑力都是有限度的。所以说,劳动者需要一定的时间来休息,以补充体力和脑力来完成或高质量的完成接下来的工作。另外,除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休息权还关系到其个人的发展。只有拥有的足够的闲暇时间,劳动者才能参加工作以外的活动,比如学习、运动等,这样劳动着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自身能力和素质有才能有所提升。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