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时间:2018-12-02 12:01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带有浓厚计划色彩的市管县体制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偏离了其初始的目标,其弊端日益凸显。因此,在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走入了人们的视野,成为推动县域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省政府管理幅度过宽、市县矛盾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以及法律方面的缺陷。通过进一步分析“省管县”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从行政区划的调整、市县关系的转变、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合理划分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思路。30889 毕业论文关键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引言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解决大中城市的蔬菜、副食品供应等问题,我国开始在部分城市实行市管县体制。1949年,兰州、无锡、北京、天津和杭州等大城市已能自发地领导周边的县,至20世纪50年代末,市管县体制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形成了我国市管县体制的第一次高潮。1982年,中央、国务院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先在江苏省试点,实行市管县体制,从而出现了市管县的新高潮。至1994年年底,除海南省外,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实行了市管县体制。 市管县体制本身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看,它加快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市管县体制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越来越显示出其不适应性,从而使得市管县的弊端日益凸显。一方面,它增加了地方行政层级和行政管理成本,使得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膨胀,从而降低了行政效率,容易产生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另一方面,地级市对其周边落后的小城镇和农村的辐射能力有限,很难带动城乡经济发展,导致“小马拉大车”的结果,客观上出现了“市卡县”、“市压县”、“市剥削县”的局面,这样不仅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而且使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因此,市管县体制已越来越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改革当前的行政区划体制已显得尤为重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强县扩权”改革在我国的许多省份陆续实施,这里的“权”主要是经济管理权或者说财政权。一些重点县得到地级市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在经济方面有了“省直管县”的趋势。1988年海南脱离了广东省,利用建省之际实行了三级地方行政体制,市负责对自身的管理,县则由省进行管理,这一层级设置无疑体现了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方向。1992年浙江省的“强县扩权”改革也使得“省直管县”改革初具规模。“受‘海南方向’和‘浙江经验’的启发,全国将近有24个省区要求进行行政体制改革。”[1]而就全球范围来看,世界各国政府都在追求政府层级扁平化,这种扁平化趋势可以精简机构,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政效率。因此,在种种条件下,越来越多的人期望“省直管县”体制可以代替“市管县”体制,省管县改革迫在眉睫。中央也一直在有序地推动着“省直管县”改革。纵观近几年的政策文本和领导讲话,我们能够发现我国一直在不断深化和加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和完善省直管县体制。2005年6月中央、国务院在工作会议上提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先推进“省直管县”试点。2007年8月,国务院第一次提出了行政意义上的省管县改革。“2012年11月,的十八大报告又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2]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