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牧誓》与商周历史研究(3)
时间:2017-02-09 11:06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商周妇女地位变化的原因 社会妇女地位既然会出现如此之大差别,其原因主要是商周社会生产方式的不同引起的。 殷商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而来的时间并不长,在许多方面仍保留着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所以这一时期妇女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还比较高,特别是一些贵族妇女还受到独立祭祀,而且殷人是东夷族,仍有贵男轻女的习俗。另外,商代属于农牧业混合经济,其畜牧业十分发达,以安阳殷墟中遗存的丰富兽骨,祭祀神灵所用牲畜数量之大,并且畜牧业的比例多过农业2%等事例,可知道畜牧业在商代和农业的比重还是不相上下,且有过于农业之势。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上卷考证盘庚迁都“视利多迁,且适于山。仲丁迁,其地多兽......殷之多迁都,实含古代游牧行国之性质。”[6]这说明了殷代社会游牧之风浓厚,殷朝的这种游牧民族风尚对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产生了重要影响。 然而,周族这一古老的部落很早就随着夏族进入了早期国家。且认同以男权至上为主的中原传统观念。这一时期的周人已经过着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从周人始祖后稷“其游戏,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后公刘“务耕农”,古公亶父“修后稷、公刘之业”[7]到商朝晚期,周族已经演化为比较典型的农业民族。后来武王克商后,农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畜牧业更加衰退,而纵观历史上的各民族,在游牧民族中,妇女在社会上往往比较活跃,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在农业民族中,男耕女织的经济分工模式造就了社会生活中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这样,周代妇女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家庭中的“内助之功”而非商代妇女社会上的“外助之功”,这种地位的不同可在后世辽、西夏、金、蒙元与中原汉人农业民族中妇女地位与作用的差异得到证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正是由于商周社会生产方式的不同,造就了商周妇女社会地位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不仅影响了殷周时期妇女社会地位,而且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来封建社会农业民族尤其是中原汉族妇女的社会地位。 二、商周宗教意识的变化 (一)从“昏弃厥肆祀,弗答”到“尊祖敬宗” 殷商时期宗教信仰的对象比较宽泛,可分为自然崇拜和鬼神崇拜两类。宗教迷信占据着支配地位,卜筮和巫术盛行,一方面保留着原始宗教多神信仰的成份;另一方面又显示出一神教的倾向。但是,这一时期宗教的多神崇拜与原始宗教又有着本质不同,这些众多的神灵已经丧失了原始宗教中朴素平等的关系,打上了深深的等级烙印;另一方面,世俗贵族在宗教信仰中获得了神人的地位。其宗教信仰渗透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在殷商前期神权意识尤为显著,人们对神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从《尚书•牧誓》中列举的纣王第二大罪状“昏弃厥祀肆,弗答。”[1]指的是纣王不事祭祀。《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殷人“国王大事,在祀与戎,”[4]祭祀和战争是当时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礼记》中“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后礼”[5]的记载,可以得出在商代社会宗教祭祀的地位之高。然而商纣王不主持祭祀,这种做法在当时的社会习俗下,在宗教气息浓厚的社会氛围下,实在是不合时宜,如殷纣的臣子感概的那样:“今殷民乃攘窃神诋之牺牷牲用,以客将食无灾.......商其沦丧。”[5]现在窃食祭祀天地的祭品都不受到惩罚,商要亡国了。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