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纠纷与化解(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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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纠纷与化解(2)


1.大量土地被浪费、占用
诚然,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占用相当数量的耕地,如果这种占用是为了满足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城市集聚和发展的需要,那么这种占用则是正当的。但是近些年来,很多房地产商追随农村城市化的浪潮,乘机大搞房地产开发,占用了大量的优质土地,这在我国土地资源匮乏的严峻情况下无疑是雪上加霜。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本保障,如果毫无节制的将耕地大搞房产开发,增加“鬼城”的数量,那么我国的粮食总产量将会大幅度下降,一旦迎来我国人口增长高峰期,粮食总产量不能满足所有人口的最低需求,这将给社会带来很大程度的恐慌。
2.征用过程中“官商勾结”现象普遍存在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的势头高潮迭起,其间不乏“官商勾结”的现象。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某些官员收受贿赂,利用职权为不法商人另辟蹊径,置农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官商勾结,中饱私囊。前不久发生的平度式征地则是最好的例证,平度式征地被指“五毒俱全”,这是一场为了征地而官商勾结的纵火案,最终以命案告终。当然平度的状况并非是首例,当下我国很多地方都存在违法占地、强行拆迁行为,它不过是冰山一角。
3.失地农民生活难文持
“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2亩,不少省、市、区的人均耕地已不到1亩,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2]。在我国人均耕地资源严重不足的国情下,城市化却还以征地为先决条件,造成政府从农民手中抢地的矛盾现象。自古以来,土地就是农业的基础,它寄托着农民的希望,而土地被征用就预示着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且按照现行低保政策规定,农村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不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之内,部分农民迁往城镇居住后反而失去了社会保障,变成了边缘化的“二等市民”。加之征地拆迁过程中给予农民的补偿太低,根本无法文持他们的长远生计,“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披露,在耕地非农化的过程中,农民只得到土地收益的5~10%,村集体得到25~30%,村以上政府及部门得到60~70%”[3],由此可知,农民利益严重受损。除此之外大多数农民及其子女文化水平较低,没有一技之长,即使找到工作得到的待遇也不会很高。故而造成部分失地农民到了耕种无地、工作无岗、低保无份的困顿境地。
(二)部分干部作风不良引发干群矛盾纠纷
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作风不良、吊尔郎当,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流于形式,办事不公、独断专行、违法乱纪,不仅不考虑农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使基层矛盾更加激化。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工作人员工作懈怠,征地拆迁之前不对涉迁农户做宣传工作,在实际实施中遭到农户反对时,则采取强制暴力措施,激起民愤;有些干部挪用、侵吞征地补偿金,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等,由此引起的农民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