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法制史角度分析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
时间:2019-04-15 20:5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要] 在古代,死刑是统治者文护封建统治的有效手段,他们大量利用死刑来威慑被统治者,以此达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巩固统治地位。死刑制度从原始社会产生,一直沿用至今,在其历史的发展中,死刑刑罚手段逐渐减少,虽然也存在反复阶段,但总体趋势还是趋向于宽缓平和,并且与之相辅相成的限制性条件也不断的人性化,体现了儒家思想中“慎刑”的主张。现今,已经有许多国家废除死刑制度,而我国却坚持适用死刑制度,这与我国历史国情有关,利用死刑制度来预防严重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虽然,我国依旧保留死刑制度,但是适用死刑的条件和程序更加严格,从而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34580 [毕业论文关键词] 死刑制度 死刑适用限制 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存废 目录 前言1 一、死刑制度的发展历程1 (一)习惯法时期1 1.死刑制度的起源与渐增时期1 2.死刑制度严苛野蛮时期2 (二)封建法制时期2 1.死刑制度种类繁多时期2 2.死刑制度种类减少且适中时期3 3.死刑制度的反动继承时期4 (三)近现代法制时期4 二、死刑制度的适用限制5 (一)适用对象的限制5 1.古代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5 (1)社会弱势群体犯罪者适用死刑的限制.5 (2)特权阶级犯罪者适用死刑的限制.6 (3)族刑连坐者适用死刑的限制.8 2.现代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9 (二)适用程序的限制9 (三)死刑缓期执行10 三、死刑制度评析. 10 参考文献12 从中国法制史角度分析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 前言 死刑是强制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手段,因为死刑主要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为内容,所以,被称为生命刑。又由于人的生命一旦被剥夺就不可能再次恢复,所以,死刑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因而也被称之为极刑。同时又因为死刑具有预防犯罪的功能,因此它成为文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古代中国,死刑是文护统治地位,安定社会的重要法宝,统治者采用这一严厉的刑罚来威慑百姓以此巩固他们的权力。 一、死刑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奴隶社会时期 1.死刑制度起源与渐增时期 原始社会时期,特别是在大禹统治时期,氏族公社制度已经发展到末路时期,不单单是部落联盟制度、军事民主制度发展到顶点,而且有关处罚的习惯也发展到了高峰。夏代沿袭并发展了舜禹时代的习惯处罚方式,从而初步确立了墨、劓、刖、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制度。同时,夏代为了巩固奴隶主阶层的统治地位,也沿用了舜禹时期流传下来的习惯处罚规则。在《尚书•大禹谟》中有这样的记载:“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舜禹统治时期,已经开始适用死刑,因而死刑应该是起源于舜禹时代。但是原始社会并不存在国家一说,不具有阶级统治手段,只能算作是原始习惯。故死刑真正作为文护国家统治利益的刑罚手段,应该是起源于夏朝。 春秋战国时期,奴隶主阶级为了文护和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镇压奴隶的反叛和暴动,大量使用死刑。并且夏朝产生了死刑连坐制度“孥,”被判处死刑的,除本人处死之外,还要收妻子、儿女为奴隶。这种刑罚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古代历史中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诛连制度”的诞生。此后,死刑连坐制度频繁使用,在全社会都造成了许多血腥的惨案。 2.死刑制度严苛野蛮时期 商代向来以刑法严酷著称。对不正、不善者,违命不敬者,以及奸诈和内外作乱者,作为反抗国家统治的重罪,结合肉刑(割鼻)与族刑(殄灭),全部处以死刑,以此来文护商代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1](p:21)此外,商代除了规定斩刑以外,还创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杀人方法,醢、脯、焚、剥心、刳、剔、活埋、虿盆等刑罚惩治死刑犯罪的手段,并将夏的“孥”刑进一步发展为“族刑”,从而再次扩大了死刑连坐的范围。这些严酷的死刑行刑手段充分暴露了商代刑罚制度中,死刑制度的野蛮与残忍性。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