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善对策研究(3)
时间:2019-05-10 21:48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当我国的社会个体或组织遇到种种风险后不能文持基本生活时提供一定的资金来使之能正常生活,社会公平正义是它的基本概念和终极目标,它使正义理想发挥一个中间作用的现实。 2.社会保障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社会和谐是每个阶级都能够和平共处,尤其是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的和谐共处。由于我们社会关系的本质就是利益关系,贫困阶层和富裕阶层的距离缩小,富有阶级热衷于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贫困阶层和富裕阶层之间的关系就会相对和谐。 3.社会保障你能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结构转型。 从二元化的角度看待和谐社会这一概念,就是城市和农村之间能够互相协调地进步以及城市的构成能够向着更优化的方向发展。当然,妨碍城市和农村之间共同进步的根本要素还是基本的“三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农民问题的尴尬局面就无法得到逆转。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社会保险现状 1、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地规定了企业需要交纳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养老保险费用,个人往养老金账号缴纳钱的比例是从1997年最低工资的4%开始,每两年提高1%,最后变成自己工资的8%.以职工自己工资的11%归养老金个人账户,剩下的由企业来补充。只有这样的员工养老金的账户,不能撤销,不能提取,这是员工退休后没有工资来源时,每月返还的一定的生活保障金。在五个社会保险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涉及范围最广的一项,但是即使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该制度的在职职工还不到2亿人,与近2.8亿城镇在职人员、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在职人员的4.2亿以及全社会有工作的人的7.6亿相比较,关于保险的覆盖率仅为70%,分别为45%和25%。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