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和防范(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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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和防范(2)


 1、卖方欺诈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以自身的信用替代商业信用对卖方作出付款保证,以卖方提交的单据为核心,只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必须付款,这也是信用证独立原则的体现。因此,即使卖方的交货行为有问题或卖方所交的货物质量不符,只要卖方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就必须付款,这样的话,卖方就可以利用这一漏洞在单据上做手脚。现今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卖方欺诈便是伪造单据,包括伪造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产地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商检证明书等;与此同时,还有更复杂的欺诈手法例如伪造信用证本身,或者将信用证实现的条件伪造、变更[ ],大大加剧了信用证欺诈的识别难度。在众多难以识别的卖方欺诈案中,发案率特别高的是单据欺诈。而单据欺诈案中,不法分子最擅长的就是伪造海运提单实施欺诈,毕竟海运提单是现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频繁的单据,因为国际贸易的完成大多都是靠海上运输来进行的。常见的伪造海运提单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制造假提单。以往很多海外皮包公司的发家就是靠这种简单易操作的方式骗取大量货款的,只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能顺利骗过买方让其相信自己的履约能力,再通过制造证明自己已准确无误地交付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假提单,交给银行,就能骗得货款。由于提单不具有防伪标记,也没有统一的格式,伪造起来相对钱币容易得多,卖方完全可以一个人完成提单伪造进行欺诈。当然,很多卖方为了保险起见,常用钱财勾结承运人共同做出假提单,降低失败风险。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