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市场结构与绩效分析(2)
时间:2019-06-02 22:20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四、我国保险垄断型市场结构及绩效偏低的成因分析..16 (一)中国保险业的制度环境.17 (二)中国保险业发展所需的供给需求条件.17 (三)政策性进出壁垒使国有保险公司的垄断长期存在..17 五、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绩效的政策建议.18 (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18 (二)完善保险保障基金..18 (三)培育多元化的保险市场体系..19 (四)逐步放松分业监管..19 参考文献..21 一、导论 由于客观存在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保险早在人类社会早期已有萌芽。现代意义的保险制度形成于欧洲中世纪,并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趋成熟,并于19世纪初传入我国。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立,自此我国的保险也开始进入发展阶段,但进程比较缓慢。1958年,我国的保险业开始处于停止发展的状态,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79年底,到此时我国保险业才渐渐地恢复生机。 平安保险公司(1988年)和太平洋保险公司(1991年)的先后设立改变了我国保险市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寡头垄断的格局,我国保险市场开始逐步向多元化格局发展。自邓小平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我国保险市场积极地引入外资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的主体的日趋增多促使市场结构关系变得复杂,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保险公司共同存在于我国保险业市场上并且为了在市场上获得市场份额而相互竞争。市场主体关系的复杂化,有利于转变保险公司传统的经营管理理念,使保险公司自觉提高自身实力水平以适应竞争愈来愈激烈的外部市场环境。 我国保险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一番经济变革中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保险保费收入在1980年只有4.6亿元,至2013年,我国保险保费收入大幅度提高,已经达到1.72万亿元,目前我国的保费收入规模已经跻身全球四强的行列中。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也同时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保险产品的品种在改革开放后也在不断增多,满足人们因日益增强的保险意识而提高保险需求。 1995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保险法,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使我国保险业开始迈入具有法律事实的依据历史阶段。改革开放之后的我国保险市场制度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在体制变革的基础之上开始逐渐放宽企业之间的竞争限制,开始实施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并且开始重视建立我国保险业的中介市场。由于逐步加强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保险业也在积极地开拓国外市场,不断引进外资保险公司同时在国外成立保险企业,国内外保险业务交往日益密切。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1.选题背景 1949年至1986年的中国保险业市场结构一直处于国有企业高度垄断的状态,此时我国保险市场是由第一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寡头垄断的。1992年我国引进美国永邦保险公司,它是我国引入保险市场的第一家外资企业。从此以后,保险市场上企业数量的日趋多样化使得我国保险业市场结构开始逐渐突破以往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完全垄断市场的状态。 改革开以后的三十五年里,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但以国际标准水平来衡量,我国保险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保险业的总体规模数量和保险公司的自身实力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比较大的距离。自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保险公司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并努力向国际水平靠近,其竞争能力也有所提高。因此我国越来越认为研究我国保险业市场结构与总体市场绩效存在何种相关性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