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出口定价权问题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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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出口定价权问题研究(2)


一 、中国稀土出口定价权现状概述
中国拥有丰富的稀土储量且种类较为齐全,中国的稀土生产规模在全球范围排名第一。与储量和产量相比中国的稀土出口量也在世界排名第一,世界上大部分稀土是由中国出口。中国的稀土资源犹如中东的石油资源。中国的稀土大部分被用来出口,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很大。中国稀土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依赖国外的市场,在国际上,日本、美国、以及欧洲等发达国家是稀土的主要消费国,中国的大部分稀土都出口到这几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国由于大量的向国外销售稀土,导致国际市场稀土供大于求,稀土价格被大大的降低,稀土的真正价值被忽视。相比一些其他矿产资源,稀土资源产业收益甚微。根据经济学理论,商品的价格往往是由其本身价值决定的,但是同时也受商品的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就某一种商品而言,当他的供给占据市场大部门或占据一定比例时,形成商品供给的垄断,形成卖方市场。在稀土供给中,占据供给绝对主导地位的中国,在理论上应该完全可以影响稀土价格,拥有定价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中国并未拥有稀土出口定价权,相反,定价权却掌握在使用国中。根据历史数据来看,中国稀土出口量总体是不断增长的,但是出口价格水平却总体向下。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在2012年,中国稀土出口量大约为1.6万吨,2013年中国稀土出口量大约为2.2万吨同比增长约38%,2014年中国12月的总出口量大约为2.8万吨,同比增长为27%。相比中国稀土出口量的增长,中国的稀土价格却大幅下降,其中2012年2013年跌幅较大,2014年出口总值约为23亿人民币,整体呈现出中国稀土出口量增价跌的态势。这些都反映了中国稀土出口定价权缺失的现状。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