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新闻中公众知情权与明星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2)
时间:2019-07-07 10:21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三、公众知情权和明星隐私权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其影响 1. 娱乐新闻中公众知情权和明星隐私权冲突的表现形式 一般说来,明星通常靠先天的条件、后天的努力以及好的机遇等因素一炮而红,成为“明星”。但是,在当下“造星”的商业化模式运作下,有一部分名不见经传的小明星和一些造星公司为了搏出位,会向媒体出卖隐私,这是娱乐新闻运作的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其行为模式如图: 但当报道对象变成了知名的明星,行为模式就会有所改变,如图: 谈到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在娱乐新闻中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1)表现形式之一:媒体跟踪、偷拍、捕风捉影——明星隐私权遭受侵犯 在我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中央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要求,必须要注意的是,“三贴近”原则作为一种理念,它的主要要求在于如何真正满足受众的需要。然而,有些媒体为了抓住受众的眼球,赢得受众的芳心,把名人隐私作为娱乐新闻报道的重点,甚至一度走入了道德的禁区。就以凭借《陆贞传奇》一炮而红的新生代小生陈晓来说,今年3月份他回安徽老家探亲,风行工作室记录了他此行的全过程,先是拍到陈晓与同性友人举止亲密,就说陈晓性取向成疑,接着又曝光陈晓的母亲为其做饭的照片,家人的曝光让陈晓忍无可忍,随后就在微博上讽刺风行工作室的行为。如此几乎“橡皮糖”般的“贴近”,不但伤害了明星的身心健康,损害了明星的合法权益,更易产生谈媒体色变的现象,降低媒体的受欢迎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