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社会养老金缺口成因及解决对策(2)
时间:2019-07-14 09:16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三)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 14 - (四)完善养老金的监管 - 16 - (五)创新养老金筹资渠道 - 16 - 参考文献 - 22 - 一、文献回顾 (一)国外文献回顾 (二)国内文献回顾 二、我国的养老金制度 (一)我国养老金制度的概念及相关论述 1.养老金制度的概念 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特定劳动者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文持其基本的正常生活水平,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可以解释为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养老保障作用的法定范围为劳动者基本或完全退出社会劳动生活,以法定退休年龄为衡量基准;(2)养老金制度旨在保障给离退休的老年人能享有稳定可靠的基本生活来源;(3)养老金制度通过运用社会保险手段来实现其保障目的。实行养老金制度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2.养老金的概念 养老金,又称为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国家或政府通过货币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保障他们在退休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待遇。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可分为三个部分,即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金以及个人储蓄养老金。 (二)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历史发展 建国之初,我国养老保障体制飞速发展。1951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规,确定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形成国家和企业一体化的养老保障模式。1958年,国务院制定统一的退休政策,对工人、职员退休作出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与企业退休办法不一的矛盾得以较好解决。 文革时期,养老保障制度处于停滞倒退阶段。1969年,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被取消,养老金主要由企业负担。文革结束之后,国务院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重新对离退休条件及待遇标准作出规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体制重新恢复。 1978年后,养老保障体制开始引入以社会统筹机制。1986年,劳动合同制在国营企业中开始实行起来。由此,个人缴费制被引入养老保障体制。1991年,国务院提出“三层次”的养老金体制,即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性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金制度。 1997年—2005年,国家陆续颁布一系列决定政策,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社会“三支柱”和“五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明确了建立并完善我国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制。 2011年,国务院提出实现覆盖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和新农保制的目标,对我国养老金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我国社会养老金的缺口 (一)养老金缺口的定义 目前关于养老金缺口的定义存在三个版本,不同的版本反映不同层面的问题。一是历史养老金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数额,即养老金的收支结余;二是养老金账面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额,由于社会统筹账户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形成;三是综合当前制度、老龄化等影响因素,预计未来预期缺口的现值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