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险汇聚层面P2P与保险跨界合作探讨(4)
时间:2017-02-28 22:3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当前,P2P平台的“风险准备金账户”资金使用普遍遵循以下规则: (1)有限偿付规则,即“风险准备金账户”对受保障借款的投资人(债权人)因借款人逾期等原因无法如期还款的,准备金账户偿付给投资人的金额以该账户的资金总额为限。当该账户余额为零时,停止对投资人偿付,直至该账户获得新的风险准备金。 (2)金额上限规则,即当“风险准备金账户”内总金额超过届时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债权未清偿本金金额的10%时,平台可以将超出的部分转出该账户并自主支配。该上限与平台的待收余额形成固定比例的挂钩。这个比例与平台的主营业务和商业模式有关,目前没有标准值,一般来说,抵质押标的较多,小额标的较多,挂钩比例较低;信用标的较多,大额标的较多,挂钩比例较高;一般采取比例为10%,也有平台采取浮动挂钩,或者定额。 2.P2P行业风险准备金情况 根据网贷之家网站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有461家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其中包括红岭创投、拍拍贷、你我贷、PPmoney等。优尔家P2P平台实行风险准备金模式的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优尔家P2P平台实行风险准备金模式的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之家网站相关资料整理(2015) 从表1可以得知,风险准备金模式已经成为P2P平台相对普遍的增信方式之一,但风险准备金模式运用时间不长、尚未规范,存在如下问题: (1)多数平台的风险准备金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在于银行,虽然银行可定期出具相应的资金证明报告,但却无法监管风险准备金的资金流向。这种存款形式,并不是由银行独立托管,存在平台自挪资金的风险。 (2)针对风险准备金没有精准的风险评估体系,存在部分P2P平台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过低,一旦较大金额的项目出现违约,就有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当违约金额超出预期,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将不被保护。因此,贷款坏账率是否低于风险保证金覆盖率或担保机构最大承受力,是重要的风控对比指标。 四、P2P+保险:履约保证保险 目前的P2P模式中,平台没有成套体系进行基本的风险把控。很多平台的借款端的项目来自合作的小贷公司,而小贷公司手里的项目大多是没达到银行标准的次级信贷,小贷公司和平台按照自己的标准对项目进行初步的筛选,并将通过筛选的项目放到P2P平台上进行融资。该类项目的风险既来自于平台自身,更可能来自于小贷公司转让过程中的系列交易问题。而P2P模式的投资端,通过低门槛吸引了大批无法在传统金融里获得理想投资的投资者,而这类群体往往缺乏实际的投资常识和经验,在 P2P这种“低门槛、保本高息”的投资诱惑下,容易忽略投资中“收益与风险并存”的基本原理。 在这种尚未成熟的运营模式下,监管部门要求去担保化,除了设立风险准备金模式以外,还应寻求更有效、更创新的模式,对投资者保障模式进行有力的补充。 (一)P2P与保险合作机遇 1.监管部门给予支持和引导 创新的P2P保障模式,应将传统金融的保险保障模式与创新型P2P的运营模式相结合。保险保障模式是通过精准的风险评估与收益分析让投保人、受益人和保险公司实现了多赢的局面。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办法》明确指出P2P平台应定位于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回归信息中介平台。指导意见的出台和监管政策的落地给互联网企业和保险合作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