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纳西族土司制度的实施分析(2)
时间:2019-07-20 14:2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明代纳西土司制度的实施——以木氏土司为例 1.与中央王朝的关系 明洪武十四年(1381 年),朱元璋建立王朝政权已经有十余年,数次派遣史臣至大理段氏、云南梁王处企图招降,但是地方政权自以为其兵力雄厚,盘踞险要地带有天然保护屏障,拒绝使臣往来,同时也没有归降意向。朱元璋派遣要员率大军进讨云南,终破大理段氏。而后,通安州知州阿甲阿得率先归降于明,“尔丽江阿得, 率众先归, 为夷风望, 足见慮诚, 且朕思前遣使奉表, 智略可嘉,今命尔姓木, 从总兵官傅友德拟授职……” [8]自此以后, 纳西土酋未曾有木姓者,皆因朱元璋赐姓,阿甲阿得改姓木,得名木得。纳西一族与中央王朝皇室统治集团结上了亲缘,成为皇亲国戚,也是自这一时期开始,纳西木氏土司迎来了家族的兴盛时期。 明代以前,纳西族时归南诏,时归吐蕃,长期处于两大民族的矛盾之中,难以求生,因而归降明朝以后其依靠王朝得以发展的态势和欲望愈加明确;而明王朝为了使木氏土司效忠屏藩,更是嘉奖丰厚,屡次赐姓加封。在明代木氏土司在职 260 余年中(明洪武十五年 阿得归明——明思宗 崇祯十五年),基本上是一直追随明王朝统治,缉宁边境,高举明国藩篱旗帜,处理与明王朝关系。明王朝也十分重视木氏土司所处的战略地理位置,以及其拥有的军事实力,对木氏实施优渥的礼遇政策,例如:前三任土司:木得、木初、木土均到京都朝见皇帝;明代十四任土司,都受封中宪大夫、布政史司参政等职位,其中木增更是授封中宪大夫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通奉大夫广西布政使司右布政等四衔职位;另外,中央王朝对其嘉奖丰厚,据史料记载的有二十八次之多,赏赐物品多珍珠、绸缎、宝物等等……面对明王朝的礼遇加封,木氏土司自然也忠君效国,对中央王朝表现出绝对的支持。表现如下:(1)军事支持,木氏土司的土兵随时待命,1383 年到 1592 年间,跟随明王朝征军景东佛光寨、北胜、蒗渠、麓川、武定凤氏等地进行征剿;(2)差发贡赋,每年输白银 760 两差发银两。初为贡赋一年一贡,后改三年一贡。贡品多为丽江优良马种、金银和方物;(3)零杂负担,如为明王朝军队送运、筹备粮草、军需等;(4)接纳学习中原汉文化,设置汉学。[9]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