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A半B”的语法机制及主观性研究(2)
时间:2019-08-03 15:49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1.1 常项“半”的词性探究“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词。我们一般把它看作数词,因为它可以和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如“半个”、“半张”等。然而,它在“一半”、“两半”中又体现量词的性质。“半”有时也显示出副词的特性,这是指“半”出现在动词或形容词前,或者是一些“半”字四字格中时,如“半掩”、“半瞎”、“半新半旧”、“半高不低”等。学界对“半 A 半 B”格式中“半”字词性的探讨比较少,但是争议却很大。大致可以分为四种观点,一种认为该格式中的“半”是副词。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有王杰希(1990)、吕叔湘(1991)以及张德鑫(1999),他们从语法功能的角度把用于动词、形容词和“半”字四字格中的“半”判定为副词。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半”是数词,其代表人物为邢福义(1993)、姚俊(2004),二者都以“半”在语义上表示数的概念为依据,认定在动词、形容词和“半”字四字格中出现的“半”都应为数词,包括“半 A 半 B”中的“半”字。第三种观点以游淑娟(2009)为代表,她完全否定了前两种观点,认为“半 A 半 B”中的“半”字只是一个构词语素,“半+语素”在句子中的语法功能才相当于一个词。第四种观点则认为该格式中的“半”字是一个兼类词,代表人物是张书克(2012),他认为当格式中的 A、B 为名词性成分(如“半人半鬼”)时,“半”是一个数、量兼具的两栖词,当A、B 为动词或形容词性成分(如“半遮半掩”、“半冷半热”)时,“半”具有了副词的功能。我们认为把 “半 A 半 B” 中的 “半” 看作副词比较合适。 黄伯荣和廖序东 (2007)指出:判断一个词的词性应以词所充当的语法功能为主要依据,而词的语法意义一般只是作为一个参考依据。因此,仅以语义来判断“半 A 半 B”中的“半”为数词显然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其次,很多人否认它是副词的原因主要是认为在这个格式中,A、B 可以是名词性成分,如“半人半鬼”,而现代汉语的副词后一般不能直接加名词,且认为此时“半”充当的是主语(半是人,半是鬼)。针对上述两点,我们将从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相结合的角度分析这一格式中“半”的词性,并在此过程中重点论述A、B 为名词性成分时的情况。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