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治”现象的负面效应以及应对策略(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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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治”现象的负面效应以及应对策略(3)


媒体曝光事件,解决社会问题的表现不仅体现在“3.15晚会”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时有发生。2012年4月央视主持人赵普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博文,“老酸奶”里可能使用了皮革炼制的工业明胶,这随即引起了网络“地震”。此后,在4月15日央视播出的《每周质量报告》中曝光了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流入药品企业。节目播出后再一次引起人们对工业明胶的关注,造成人们心里的恐慌,胶囊本身作为人们生病时的救命良药,却因为使用了工业明胶成了危害人们生命的“砒霜”。这种情况在媒体的报道之后,药监局紧急叫停问题药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一些黑心工厂的老板纷纷落网,76名官员因毒胶囊事件被处理。此时,媒体通过对问题的曝光,使人们了解了麦当劳的鸡肉是过期的,汉堡里的牛肉饼是掉在地上的,病人服用的胶囊和我们的“老酸奶”是工业明胶制成的。媒体对问题的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问题得以处理和解决,人们的权益才得以文护。但这种现象却超越了媒体的职责范围,是“媒治”现象的表现。
二、“媒治”现象的负面效应    
“媒治”的效果从表面上来看帮助人们解决了问题,使不法企业得到了惩罚,使某些政府官员的不正当行为得到了问责,达到了管理社会的效果。但是,媒体的视角是有限的,一年只有一期“3.15晚会”,每一期节目又只能报道有限的事件。所以,人们仅仅依赖媒体的曝光来整治社会上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这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媒治”现象也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负面影响。
(一)媒体越位  错误引导舆论方向
媒体的基本职能是传播客观、公正的信息,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媒体只是社会公众舆论的一部分,反应公众批评意见、要求、呼声等的一个平台、一种媒介、一个工具而已。”  媒体只有监督功能,却没有审判功能,在“媒治”的理念中,媒体超越了自身的职能,被赋予了审判权。媒体将一件事情公之于众之后,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因为迫于舆论的压力而不得不做出反应。从表面上看来,媒体在这时是做了人们的先锋,帮助人们铲除了危害,但是依照现在的中国国情来看,媒体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自由选择自己播报的新闻,大部分媒体依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媒体所行使的监督权力也并不是独立的监督,而是有限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媒体以介入式报道来管理社会,以曝光事件解决问题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媒治”现象的继续发展,会让媒体行业寸步难行,报道事实的难度增大,涉案部门会利用一切权力阻止报道的继续。另一方面, “媒治”现象也会导致媒体自身过度膨胀,放大自身的权利,这样会使没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滥用自身的权利,伤害无辜的人群。同时,没有良知的记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歪曲事实,造成错误的舆论导向,影响我国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人治”社会后,“人治”的阴影仍然残留在人们的意识中。在事实面前,事件的对与错,是与非并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媒体所造成的舆论影响力说了算,人们评判对与错的标准往往是自身的道德伦理观,也就是说“媒治”的实质是“人治”、“众人治”。“作为自然人的新闻工作者,在认识外界事物时往往会受到个人经验和知识的局限,因而传播报道的片面和主观,是经常而非偶然的情形。况且传媒从职业角度所说的公正,表现为呈现众说纷纭,而不是舆论一律。”  “媒治”这种带有人治色彩的过度放大,只会偏离媒体自身基本职能的正常发挥,阻碍媒体行业的舆论监督权的正常发展。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