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分析(3)
时间:2020-02-18 12:31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了总量的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权从而变成了一种稀缺资源,这样二氧化碳就有了商品的属性并以作为交易的基础。然而,由于每个国家在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它们在碳减排方面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这样,边际减排成本的不同就使碳排放权有了价值,从此促成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根据《京都议定书》所制定的交易规则,,若某国家或地区在规定的减排期限内不能完成减排目标,便可以在碳市场上来购买排放额度;若某国家或地区提前完成减排目标并且有富余,可以在碳市场上出售其剩余的排放额度,从而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调剂余缺。 由此,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控制使二氧化碳排放权有了商品的属性并以此作为交易的基础;各个国家或地区边际减排成本的不同使二氧化碳排放权有了价值,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和市场形成的基础,这说明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 三、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分析 碳排放机制在世界范围内的顺利推行,首要前提是建立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基础。只有国际社会对碳排放达成共识,才有建立统一的国际碳排放市场的可能;同时,在关于如何让建立一个有效的碳排放市场的讨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也存在一定矛盾。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