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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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2)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反洗钱工作现状,通过国内国外反洗钱工作的比较,找出我国反洗钱工作“难”在何处,旨在提出有效的对策,为我国反洗钱工作做出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反洗钱的有关概述
反洗钱的工作如何有效进行是我们研究的重点,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必须对于其对立面——洗钱这一犯罪活动进行了解,“知彼”才能更好地“知己”。以下我们将对洗钱和反洗钱的相关内容展开描述,对二者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一)洗钱与反洗钱的概念
洗钱这一概念在1988年的《联合国禁毒公约》里有了正式的定义:“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这个定义是从禁毒引申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狭隘性,但强调了非法财产经隐瞒或掩饰而合法化,这与现在的洗钱定义是相符合的。而在2003年的《联合国腐败公约》第二十三条对洗钱的定义则宽泛了很多,涵盖了各种洗钱犯罪行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将反洗钱规定为:“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从定义可看出,我国对洗钱的上游犯罪行为的规定相对来说是比较窄的。不过无论是国际上的,还是我国的洗钱定义,我们都可以知道洗钱活动是将非法财产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合法化,其上游犯罪活动也是多种多样,所以洗钱这一犯罪活动存在其自身的复杂性,它并不是单纯的洗钱,而是为其他犯罪活动的非法获益披上“合法的面纱”,因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必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是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洗钱的特点和手段
洗钱犯罪活动具有以下的特点:1.洗钱犯罪者不是个体,而是具有高智商人才的集合组织,其操作过程具有高技术性、专业性、复杂性;2.洗钱犯罪活动隐蔽难侦破,有一个“合法”的伪装;3.洗钱犯罪活动收益巨大,风险小,这是其存在并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活动的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它利用现代金融技术和各种组织机构作为“跳板”,把非法资金进行转化洗白。常见的洗钱手段有:
1.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洗钱。利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或证券账户,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混入证券市场,通过资金的反复交易流转,从而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2.通过非金融机构进行洗钱。通过开立具有合法名义的公司进行虚假经营,即“空壳公司”,它们的经营范围多种多样,难以被识破。3.网上洗钱。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通过网上洗钱,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而且客户身份相对隐蔽,这为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4.通过传统的票据业务进行洗钱。利用银行票据业务中的缺漏,如不记名票据、背书等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流向,把非法资金合法化。5.通过赌博、奖券等方式进行洗钱。赌博和奖券等博彩性质的活动都不需要参与者公开或登记其实际身份,难以核实,所以洗钱份子利用这种方式进行洗钱,要找到证据证实其洗钱是很不容易的。6.通过购入动产、不动产等进行洗钱。洗钱犯罪者用非法所获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或购买名贵的汽车、奢侈品等,持有在手中,然后等待机会将其转手卖出去,这样黑钱通过流转就变为合法的收益了。7.走私洗钱。利用现金或购买的资产如名贵艺术品、贵金属转卖到国外等方式将非法收益转移到国外,然后将资金存入外国账户进行洗钱。8.其他洗钱手段。还有的洗钱手段如“地下钱庄”洗钱、国际贸易洗钱等等。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