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研究(2)
时间:2020-02-20 20:50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一)国外文献综述 (二)国内文献综述 三、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现状 (一)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现实意义 1994年中央颁布的《预算法》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规定引致广东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兴起,各级地方政府纷纷通过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以解决融资问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中央政府为刺激经济推出4万亿的投资计划,广东省地方政府为了响应中央的方针政策、满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得不增加债务融资额。2014年,广东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之一。 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现实意义在于:其一,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镇化进程,债务融资为建设项目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其二,经过历年发展,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不断膨胀,巨额的存量债务要求地方政府拓宽债务融资渠道,通过融资以弥补财政赤字无法满足的偿债资金需求。 (二)债务资金来源多样,但仍以银行贷款为主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于2014年01月23日发布的《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以下简称《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政府性债务总量达到了10165.3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总额6931.64亿元,占政府性债务总量68.19%。除此之外,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总额分别为1020.85亿元、2212.88亿元。虽然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来源有BT负债、发行债券、信托融资等多种途径,但银行贷款仍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最主要来源。银行贷款作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高达4642.48亿元,约占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总额的66.98%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