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2)
时间:2020-02-26 21:3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这次改革出台的《多德-弗兰克法案》推翻了自由化思潮在金融领域的统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该法案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评价。2012年7月21日,《多德—弗兰克法案》已实施了两周年,美国财政部发布统计报告表示,由于主要参与和执行机构的积极参与,金融监管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美国金融体系越发安全和强大,金融市场进一步透明化,该体系给予了消费者更有效的权利和保护,监管机构则可以运用新工具来监测和缓解金融体系威胁。然而,在美国国内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一些批评者认为法案缺乏监管强度,没有真正看清市场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性风险和影子银行监管仍有不足;另外一些批评者则认为法案强调了政府的干预,就像此次危机一样,政策失误和监管的缺位只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导致更大的危机。人们对凯恩斯学派和传统经济学基本方法、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重新理解等方面都产生了怀疑。为此,我们要继续跟踪法案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具体落实情况,以对此法案做出比较科学、全面的评价。 2.研究意义 美国作为经济强国,在经历过多次经济危机后仍是金融界的模范,其金融改革一直是各国借鉴与模仿的对象。美国金融监管制度也是和其他制度一样,跟随着市场的脚步,在失败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对于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体系而言,2008年的危机给其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造成全球金融体系的瘫痪,由此就要求对现有全球金融制度,特别是监管制度进行重建与优化。2010年七月中下旬,奥巴马签署了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整部法案不仅是美国现有的金融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而且其中许多的优秀之处也值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借鉴。中国金融业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经历过一个金融市场的严峻考验,应对危机的应急能力不足。虽然中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的表现还算可以,但是还是未能幸免经济低迷这个事实。实际上,中国金融业现在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金融自由化程度不够高,缺乏监管等,这些问题也曾经出现在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发展初期,因此,中国完全可以学习借鉴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同时结合中国的国情,完善和健全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行业的长足发展。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