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姓名侵权论我国姓名权的保护(2)
时间:2020-02-29 11:3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笔者姓名权受侵的亲身经历 2014年3月份,笔者收到一条中山驾驶协会的信息通知,通知笔者因有交通违规行为,累计扣分9分。次日,因达新一季度计分周期,所以前一季度的累计扣分清零,并开始新的一周期重新计分。笔者左思右想,前一季度的驾驶行为并没有违规,同时驾驶执照也没有通过任何的渠道借给别人拿去扣分。按常理说来,到交警支队办理扣分缴罚款时,必须要具备本人驾驶执照、身份证及本人到场签字缴费,三者缺一不可。最离奇的是,笔者被扣分及已收到已缴费信息的当天,笔者人在广州的学校内(学校有监控录像可证明此点),并不在办理缴费地中山石歧,同时,驾驶执照及身份证也在笔者的身上并没有遗漏被人使用的可能。发生了这一系列奇怪的事后,经过笔者的追查下,竟发现笔者的身份证及驾驶照是因为某些原因被人盗用了,这无疑是相关单位的疏忽大意,在办理扣费时不经查证相关的资料,也不核对当事人的信息,想当然地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同时,经笔者到中山交警支队实地考证,在行政机关罚款决定书上,盗用笔者信息的人还冒签了笔者的姓名,这无疑是侵害了笔者的姓名权的。 纵观上述的案子,我们在为案件中的当事人的不幸而深感同情的同时,也看到了姓名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发地重要,有时,它甚至和我们的人身命运密切相关,我们可能会因姓名权被侵权而被改变了命运,人生的轨迹由此发生了不同。姓名权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越来越巨大,我们必须从各个角度深刻地了解姓名权在当今社会上的重要性。 一、姓名权在当今社会生活的重要性 (一)姓名是人与人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载体 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文字符号——姓名,从而得以区别于其他个体,进行社会生活。我国,传统理论上,姓名包括姓、名两部分构成,它们构成了每个自然人在社会生活中维持其独特个性,区别于他人的不可或缺的标志。姓氏,作为家族流传的血统的象征,在我国已拥有着多年的历史。而我国又为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再加之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姓氏可谓是种类繁多的。名,乃是特定自然人区别与其他个体的专属名称,既可反映其家族血统关系(按行辈取名),也可不反映其家族血统关系。一般情况下,姓名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姓名包括的内容很宽泛,既包括公民在其身份证上的正式姓名,也包括登记在户籍登记本的正式姓名,还包括公民的别名、艺名、笔名、字号、绰号等。而狭义的姓名,在现行户籍管理的视角看,仅仅指本名(即是公民身份证件及户籍登记本上的正式姓名)和曾用名。 (二)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人格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10年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第2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所以,姓名权为自然人合法所有的民事权益,体现为自然人的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然而,通过阅读大量学者的文献,姓名权更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一项特殊的人格权,体现为自然人可以依法决定、使用、更甚至是变更自己的姓名,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行使自己的姓名权,姓名权属性为绝对权,除权利人以外的其他方为义务主体,他们尊重着权利人的姓名权,以履行其义务。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