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家鑫”事件看网络暴力现象(4)
时间:2017-04-09 12:39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三)网络暴力极易引发现实暴力 在近几年的网络热点事件中,从“铜须门”到“虐猫”事件,从“很黄很暴力”到“药家鑫”事件,网络暴力已经不仅仅只是单纯的表现为网民在网络上暴力行为,更多已经引发了现实暴力,给当事人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药家鑫从交通肇事演变成故意杀人的行为激起了网民的共愤,网民不仅在网络中对药家鑫进行讨伐,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对药家鑫及其父母围追堵截、对其破口大骂、给药庆卫打恶意电话等,导致药家鑫父母的社会评价急剧下降,已经无法正常上班工作,药家鑫母亲由于压力过大最终导致精神失常。网络暴力原本只是网民在网络中表现出来的一种暴力行为,但是那些失去理性的网民无疑将这种暴力延伸到了现实生活中,严重干扰了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从而引发了网络暴力。 (四)网络暴力严重影响了网络秩序 “药家鑫”事件发生之后,网络随即出现成千上万条关于药家鑫及其家人的信息息,微博上不断刷新着事件的最新动态,原来的其它信息早已被覆盖,各博主不断转载、发表评论,刷屏的速度非常快。同时,各大论坛上一时间也全是“药家鑫”事件的帖子,网民以极大的热情对各贴吧、论坛的帖子进行回复,整个网络上到处都是“药家鑫”。有人吐槽、有人恶意攻击,有人发帖号召网民集体讨伐药家鑫……网络秩序一片混乱。 良好的秩序是网络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尽管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不可否认它是现实社会的折射,因此,网络社会也应该像现实社会一样,文护好其运作秩序。 三、“药家鑫”事件中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分析 网络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网络中声势浩大的讨伐行为才是应该被批判的。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网络暴力屡屡发生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我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相对于其它国家而言比较滞后。我国颁布的最早的明确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的法律是: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又颁布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但是,众所周知,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是极快的,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现行的互联网规章制度大多属于事后颁布的,对网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惩处办法,因此现行的规章制度在文护网络环境秩序方面根本起不了什么根本性的作用。 此外,在网络暴力事件中,网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因此无法把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化到某一个个体,况且暴力事件多数是参与群体公共作用的结果。即使事件当事人将这些“网络暴民”诉诸于法律的时候,结果也大多是不了了之,缺少必要的外在法律制约,因此许多网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比较淡薄;另外,一部分网民“法不责众”的心理也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发生。 过分的自由无异于脱缰的野马最终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伦理道德往往会被网络做湮没,健康的网络环境不能寄希望于网民的道德诚信,网络中必须有严格规范网民行为的法律法规。 (二)网络媒介“把关”功能缺失 传统媒体在进行信息的传播时,往往要经过多级“把关”之后信息才能传递给受众。以报纸为例,要对一条信息进行传播,记者无疑是第一把关人,记者会对该信息进行严格的核实,确保该信息符合新闻传播规律并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另外,在该信息见报之前,通常由各级负责人再次进行把关,最后由总编把关确认之后才能签字批准见报。由于传统媒体这种多层级的严格把关,所以传统媒体上很少出现错误舆论导向,传统媒体也不会沦为舆论战场。与之相比,网络媒体的“把关”功能则较为薄弱。网络媒体往往没有专业的信息把关人,即使有把关人,大多也是形同虚设,缺乏对舆论的正确引导,起不到实际性的作用。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