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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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2)


2010年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中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界定是:“出生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年龄在 16 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1]。”新生代农民工在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中具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新生代农民工长时间生活在城市,大多数没有务农经验,对农业生产活动的不熟悉导致他们在农村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由于经济社会结构以及自身素质的制约使他们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位于城市的边缘。
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894万人,增长了2.4%,其中新生代农民工12528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占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5.5%[2]。广东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人口城市化水平相应快速提高,大量省内外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使广东省成为全国吸纳农民工最多的省份,其中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劳动大军,然而他们的许多劳动权益却得不到充分保障,这将对广东省构建“和谐幸福广东”及整个经济社会的保持和谐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