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访制度的历史和变革(2)
时间:2020-08-27 11:06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解放战争胜利前夕,随着战争的不断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空前强烈,人民群众纷纷来信反映情况,参与国事,为中国未来的发展献计献策。为更好地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1949年8月,中央成立中央处政治秘书室,该机构后改名为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它可以说是我历史上最早的专职信访结构。1951年3月,政务院秘书厅成立“群众信件组”,该组负责查看、处理群众的所有来信,它是我国行政序列中最早的专职信访机构。随后不久,新中国信访制度就正式形成了。它以1951年6月7日国家颁发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为标志,该《决定》确定了我国信访机构的性质、任务、功能、作用,奠定了我国信访制度的基本框架。之后全国各地全面加强信访工作的处理,信访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随着国内基本矛盾的变化以及国际形势的波动,一些骚动、不安定现象在国内开始不断涌现,这使得人民群众极度不安纷纷上访,第一次全国信访高潮出现。为确保信访工作的高效,1957年5月底,国家召开全国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解决了信访制度运行过程中的领导问题和认识问题,改进处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信访制度逐步走向完善。 3.信访制度曲折发展时期(1956—1966) 1957年6月以《结合整风运动,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社论为标志,第二次整风运动开始,之后人民群众信访量逐年下降,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政治因素。在“共产风”“浮夸风”的政治环境下,地方领导擅自扣押、涂改人民群众的信访信件,并对写信者进行打击迫害。同时,在干部阶层里,“反右”运动的扩大化,许多领导干部怕被打成“右派”,而无人敢向上反映真实的情况。信访渠道被堵、上通下达不顺,大大抑制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的利益诉求。但随着对“大跃进”、“反右派”运动的反思,1964年初,就信访工作,国务院秘书厅总结发布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基本经验》,之后在其指导下,信访工作成绩斐然。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4.信访制度受挫时期(1966—1978) 文化大革命时期,单就信访量来看,信访量时多时少,起伏不定,但总体来说信访量较低。在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信访量较多。“九一三”事件前信访量减少,事件发生后,信访量逐渐增加。1972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社论,使人民群众看到希望,纷纷来信,形成第二次全国信访高潮。总的来说,文化大革命狂热期间,信访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信访秩序混乱,信访机构多处于瘫痪状态。社会民主被破坏,人民的信访权利被践踏,信访工作遭受前所未有的挫折。 5.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以后) 文化大革命对我国信访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是不可估量。文革结束后,国家就信访领域问题于1978年9月召开第二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以实现在信访工作领域的“拨乱反正”。这次会议肃清了文革时期的政治问题,反思文革时期的信访工作,重塑信访工作的生机。这种政策号召使文革时期的受冤者看到希望,来信来访量激增,并出现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等问题,当然中央就此问题也紧急调动足够人员进行处理,迅速化解了这一信访高峰。为了信访工作可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基于对以前信访工作的回顾总结,以及对以后信访形势的预测和分析,于1982年2月国家召开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此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确定了多条信访工作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这对之后的信访原则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同时,该《暂行条例》也有着十分重要的行政效用,它实际承担着类似于行政法规的职责,并具有与之相当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我们可以说它已具有了后来《信访条例》的雏形,它为1995年《信访条例》的制定以及后续的完善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9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矛盾的激增,于是,1995年国家召开全国第四次信访工作会议,并于10月28日讨论并通过了《信访条例》,它是新中国成立后信访工作领域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它标志着我国信访开始步入了民主法治轨道。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