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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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对策(2)

最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预防政府的腐败行为和权力的过度使用。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3]任何政治权力都具有双重性,一是实现权力所追求的价值,二是权利使用不当容易导致腐败。长期的实践证明,一切腐败行为的根源在于它的秘密性,暗箱操作容易导致寻租及腐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预防腐败的前提,只有政府行为,决策、信息等公开于大众面前,接受民众监督,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推行一系列控制和防腐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和防止腐败。

虽然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实施六年之久,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制度中既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应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解决和克服,不断发展和完善,促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良性发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中主体、客体思想认识上的落后

受我国几千年来官本位思想和西方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基层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定位认识模糊,没有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认为政府属于统治者,民众属于被管理的主体,思想觉悟、文化层次都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起大的作用。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不懂得自己工作的实质是为人民服务,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无异于人力、财力的浪费,反而会扰乱正常的工作,不利于政府工作的优化和效率的提高,不利于政府的权威的建立。所以在工作中表现出办事效率低、脱离公众、互相扯皮推诿等。同时公务员也没有认识到信息是一种权力资本、公共资源,基层政府掌握着与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行使对政府行为监督权的基础和依据,向社会大众公开信息是基层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

长期的封建统治使客体—民众“被统治心理”得以形成,并未认识到民众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为民众服务的,民主参与意识不强,自身权利意识薄弱,对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并不知情,即使对政府的行为、决策不满意,也只是抱怨而已,并没有强烈的意识去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和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一些民众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多少完全由政府自身决定,是政府机构内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对政府的各项事务并不关心,甚至很多人不知道已经颁布了《条例》,自然对政府进行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方法等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公众的关系也无从了解,也谈不上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了。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简单且流于形式,公开的方式较少

某些基层政府只简单地做些流于形式的信息公开,并无实质性的内容,如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等,对社会公众并不公开与其利益有关的政府信息,只是作为内部文件保存管理。对机密文件的规定过于宽泛、不细化,对不特定的非机密文件是否对公众公开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造成政府的大量信息并没有及时向群众公布,信息财富的效用并未得到利用。基层政府的各种决定,政策和会议情况都被列入保密范围,政府行为深不可测,暗箱操作,容易导致寻租及腐败。例如上海的社保基金案,就是因为信息不公开,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而导致政府权力滥用、滋生腐败。同时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操作程序不明确,运行标准不规范,实施步骤、方法未确定等诸多问题。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