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适用假释应减少禁止性规定
时间:2020-09-16 09:48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要:由于近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非常严重,而由于我国司法者对假释一直持谨慎态度,以及我国法律条文中对未成年人适用假释存在禁止性规定,导致了未成年犯的假释适用率非常的低,因此改变原有观念并减少禁止性规定中的罪名将非常有利于缓解未成年犯假释使用率低的现象。56154 毕业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假释;禁止性规定;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minor crime phenomenon is very serious, but because our country judicial have been wary of parole, and the law of our country parole is prohibitive provisions shall be applicable to the minors, led to the juvenile delinquents parole apply rate is very low, so to change the original idea and reduce crime in the prohibitive provisions will be very beneficial to alleviate the phenomenon of low utilization rate of juvenile delinquents parole. Keywords:minors;parole;Prohibitive provisions; 目 录 引言4 一、假释的规定及分析 4 (一)我国假释的相关规定4 (二)假释制度对我国社会的益处4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假释的一些问题5 (一)我国未成年犯适用假释的现状5 (二)我国未成年犯假释率低的原因分析5 三、未成年犯适用假释制度的意义7 (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身心的重新塑造7 (二)有利于未成年人更好的完成早期社会化7 四、解除禁制令对未成年犯适用假释的影响分析及建议8 (一)对持反对减少禁止性规定者观念分析8 (二)观念上要大胆对未成年犯适用假释制度8 (三)法律条文上要减少假释禁止性规定中的罪名9 五、刑法修正案八修订过程中禁止性规定废存的博弈10 结语12 参考文献13 致谢14 引言 假释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率非常的低,而未成年人在适用假释制度时更是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这非常不利于我国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刑法中对假释适用对象进行了限制即“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一禁止性规定不仅降低了成年犯的假释适用率,而且使未成年犯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因为未成犯多为暴力性犯罪,但是由于未成年犯的心智正处于学习成长阶段,他们的主观恶性往往没有成年犯的大,而一的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在适用假释时放在同等的处境下,不符合我国刑罚的目的。为了能改变这一现象,在假释禁止性规定上应该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加以区分,将未成年犯适用假释的对象范围上扩大,也就是将禁止性规定中的某些罪行予以舍弃,不再限制未成年犯。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一、假释的规定及分析 (一)、我国假释的相关规定 现如今我国刑法上对假释适用条件所做的规定有《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这是我国对假释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这项规定之中存在着禁止性的规定,并且,当未成年人作为假释制度的适用对象时范围被其中的禁止性规定进行了较大的缩减。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