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2)
时间:2020-11-04 14:39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1.2 规模化经营土地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国务院2014年11月20号最新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中明确指出农业的规模经营。《意见》中把规模经营土地作为重点提炼出来,并且罗列了一系列此举会带来的好处,不管是对国家的资源有效配置,还是对农业进程或者农产品储备都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是促进。然而,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村土地基本上都是按照人口平均承包,人均土地面积很小,而且成团块分割,这种土地规模过小的状况往往不能充分发挥种田能手的劳动能力,难以实现规模效益,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如果通过入股、转包、互换、转让及出租等方式进行农户承包地的流转,使得土地集中到一起,从而由土地大户集中经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与经济效益,实现规模化经营土地。而且把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方便了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让我们的耕地在不失去它原有性质的同时增加了其他有益价值。其实可想而知规模化的作业也需要大批的劳动力,这样的话,我们的部分农村人口也就不需要到其他城市去谋生,而是在离自己最近自己最熟悉的黄土地上拥有了一份合适的工作。正是这些原因促进了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加强了土地流转。 1.3 资源化配制的需要 资源是发展的基础,土地在中国就是一项重要的资源。我国虽然地广物博,但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合理配制资源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加上高新技术的帮助,才能使我国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才能缓和人类需求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得有资金有技术的企业和私营业主等人员可以来到农村发展,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很好的利用了农村土地资源,反之也是促进了土地的流转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