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问题的伦理学浅析(3)
时间:2020-12-11 19:25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功利思想的影响 道义与功利是伦理学的一对重要范畴,人们往往为了功利而忽视道义。或忙于工作忽视亲情,或因下岗缺乏经济来源造成家庭关系紧张,主要表现为争吵、冷战或身体攻击,导致家庭矛盾激化。功利主义的入侵使道义逐渐被社会遗忘,当经济利益得到满足时,过分的权利势必会使家庭成员受到伤害,或者说由于功利主义的影响使他们的欲望永无止境,所以当与其他条件优越的家庭相比而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时,就会演变成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如此形成一种死循环。 (三)道德调控机制弱化 “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经济转型时期,一部分人由有组织的人转化为无组织的人,组织性的削弱意着有序性降低,无序性增加,由于行为缺少约束,对于那些品德不高的人来说就可能采取暴力手段处理家庭矛盾,而相关人员对此不闻不问,使得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由此不断升级而引发家庭暴力[7]。”中国人普遍都有这种麻木心理,鲁迅笔下的“看客”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遇到事情要么站到旁边说几句,批评指责一下,要么冷眼相对,把责任推到他人身上,觉得既然不是自己造成的结果,那么就没必要站出来主持公道。 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项立法,这实际上是对家庭暴力的变相纵容。家庭暴力古已有之,当时律法还没有保护女性权益这一说,我国现行法律尽管也提到了家庭暴力,但并无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行相关描述的具体条文,关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都分散在各个法律条文里,有一定的原则性,但可操作性不够,同时缺乏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执法监督部门。一般家庭发生家暴时只能向警察求助,实际上警察往往不能提供实质性的帮助,通常以口头教育为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久之后家庭暴力又会重演。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