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力清单的行政法价值分析(4)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政府权力清单的行政法价值分析(4)

(一)政府权力清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我国公民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运行,保护公民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公众知情权不仅可以强化公民权利意识,还可以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权力民主化的进程,使权力处于“阳光状态”,确保权力运行的民主化 。然而,公众相对于政府来说属于弱者,其对政务信息的知悉、掌握受到限制,大部分的信息掌握在政府部门而未公开,公众发言权有限,无法制约公共权力。通过政府权力清单,公民获得更多政府信息,从而广泛参与政治生活,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保证行政权力运行民主化。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二)政府权力清单保障公民的参与权

行政相对人有依法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权力清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力清单设定的再具体,政府不具体操作或者政府消极执行仍起不了任何作用,只会使权力清单制度遭到百姓唾弃。政府想要保持较高权威,就必须保证公民充分参与,保证政府决策过程的民主科学。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以此推进信息化政府的建设。通过建设信息化政府,将政府信息公之于众,曝光于民,提高公众参与度,有效监督权力清单的执行贯彻。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