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政府的权限关系洛克《政府论》新解读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个人与政府的权限关系洛克《政府论》新解读

摘要《政府论》对政府与个人的权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洛克认为个人权利是天赋权利,政府权力来源于个人权利,所以个人权利高于政府权力。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其受到个人权利的限制。他在文中提出政府是不可信的。公民权利的转让和政府权力的扩张,必然伴随着政治权力的腐败和滥用,最终导致政府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因此,要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政府权力能够达到管理社会的作用,却不侵害个人权利;个人权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充分保护个人自由。72395

"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carried on the thorough analysis of the government and inpidual permissions 。John Locke think that inpidual rights is the natural right and government power is derived from the inpidual rights。Inpidual rights is higher than 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 is limited。It is limited by the rights of the inpidual。He think the government is not credible。The transfer of the rights of citizens and the expansion of government power, with the political corruption and abuse of power which eventually lead to 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 for the violation of inpidual rights。 Therefore, to coordin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 to achieve the role of social management, without violation of inpidual rights; Inpidual rights in accord with the law and fully protect inpidual freedom。

毕业论文关键字:洛克; 政府论; 个人权利; 政府权力; 制衡

Keyword: John Locke; 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inpidual rights;government power; checks and balances

前言 5

一、个人权利的界限 5

二、政府权力的界限 6

三、政府与个人的权限关系 7

(一)人权至上 7

(二)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 7

四、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冲突的原因 8

五、个人与政府权限关系对我国的启示 9

(一)牢记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9

(二)完善法律对于政府权力限制 9

(三)加强对政府权力监督 9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前     言

随着民主、自由思潮的传播,个人的地位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于个人自由、社会地位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随着个人地位的上升,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碰撞已经成为各个现代化国家政府改革中必须跨越的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处理政府与个人的权限问题,西方政治哲学家约翰·洛克对此进行了精辟的论述。本文主要从洛克有关政府权力和个人权利的界限的论述出发,探索新时期政府与个人的权限关系。论文网

一、个人权利的界限

洛克对于个人权利并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界限,他将个人权利放在一个开放式的范围中,放在一个自然的状态中,将个人权利转化为一种自然的权利。洛克在介绍自然权利时首先设定了一个前提,人们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前生活在一个自然状态中。在洛克看来自然状态是人们最初的生活状态,人们的生活方式、自然权利以及政府权力都是由自然状态所决定的,所以自然状态是人们进行一切社会活动的开端。自然状态是一个完美的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与任何人的意志。” 这样一个每个人都有权可以根据自己意愿行事的自由状态,是洛克认为的自然状态的第一个特征。其次,这也确定了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状态,没有人能获得比其他人更多的权力,每个人做自己的事不受他人约束,同理也不能干预他人,所以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状态。最后,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并不是一个放任的状态,而是一个有秩序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只有占有的自由,却没有毁灭其他生物的自由,除非毁灭比保存能够获得更多的价值。在自然状态中人们都被自然法即人类的理性所制约着,人们的理性使得人类知道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相似——都是神的造物,所以他们是自由平等的,没有谁是谁的从属,也不能去侵占他人的财产。通过对于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描述,洛克认为人类天生是自由平等的,不受任何人的限制和压迫,如果不经得本人的同意,就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财产和自由,强迫一个人从属于另一人的权利之下。因此人们自然而然的可以从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人们通过自然状态获得了对于自身生命、财产和自然的掌控,从而获得了自然的权利这也是洛克所说的个人权利,因为这是每个人都拥有的。 (责任编辑:qin)